以色列制定限制使用外籍劳务的政策

发布日期:2003-04-13 15:11:00来源:作者:
2003年,由于以经济将继续负增长、以巴冲突难以结束、移民规模进一步缩小以及在以非法劳务问题严重等因素,以政府确定了进一步限制使用外籍劳务的政策,主要内容包括:

  一、继续限制新的外籍劳务进入,鼓励雇佣本国工人
自2001年以色列经济进入衰退以来,以色列对外籍劳务尤其是建筑劳务的配额大幅度削减。继2001年外籍建筑劳务配额比上年削减45%后,2002年停止引进新的外籍建筑劳务达9个月,在剩余3个月内实际引进外籍建筑劳务不足5000人,同年引进外籍农业劳务6000人。今年以继续禁止新的外籍劳务引进,至今仍无解禁的迹象。目前只有外籍家政劳务未被禁止引进。政府对建筑和农业行业雇佣本国工人给予财政补助。

  二、规定使用外籍劳务苛刻条件,减少外籍劳务实际收入
  为促使雇主更多雇佣当地劳动力,减少对外籍劳务的依赖,以政府在继续限制外籍劳务进入的同时,对在以劳务及雇佣外籍劳务提出更加严格规定和苛刻条件。要求外籍劳务必须在签证公司工地工作,原先允许公司之间调配劳务的做法现在被严格限制,未经内政部同意而转让的劳务属非法;外籍劳务不再享受2.25税收信用点,合法劳务从03年起每月要比以前多缴400谢克尔(85美元)所得税,使劳务人员所得税平均水平达到18%左右。另,以新政府还拟向外籍劳务加征15%的所得税,外籍劳务所得税平均水平将高达33%,这必将大大降低劳务人员的收入水平。此外,以政府还在酝酿向以色列雇主征收使用外籍劳务税,雇主每从政府手中得到一个外籍劳务配额须缴纳1000美元的指标税。虽然这是政府向以方雇主征税,但雇主必将此费用转嫁到外籍劳务身上,从而加大劳务的来以成本,使劳务主动放弃来以要求。
  三、继续整顿劳务市场,加大清理非法外籍劳务力度
  根据以方公布的数字,目前在以外籍劳务约有26万人,相当于以失业人数规模。在26万外籍劳务中,仅有9万左右为合法劳务。为清理整顿劳务市场,2002年9月以组建移民警察局,专门负责从事抓捕、遣送非法外籍劳务,今年以来清理非法外籍劳务力度明显增强。除偷渡、逾期等非法劳务将随时被抓遣外,在合同期内无签证延期、有签证但在非签证雇主处打工等也将面临随时被抓遣。移民警察现在更多的采取包围工人营地或非法劳务居住地的方法进行搜捕。以政府从速办理被抓劳务的审理,并通过扣减帮助工人追回来的欠款、迫使雇主出钱、甚至由政府直接出钱等多种形式购买机票,尽可能快地将被抓劳务遣送回国。为解决遣送中心床位紧张,以政府将一座三星级宾馆改造成新的遣送中心,并计划再增加新的遣送中心。以国家保险公司已停止为非法外籍劳务办理国民保险,并酝酿非法劳务不再享受敌对行为伤害赔偿的法案。
  以政府确定的限制使用外籍劳务的政策,将使以外籍劳务市场秩序得到改善,有益于经营规范的公司发展,但中以劳务合作规模将明显缩小,劳务人员的实际收入将大幅下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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