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欧盟商会:期待中方落实外资企业国民待遇
3月12日闭幕的中国十四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通过了关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五个五年规划纲要(下称“‘十五五’规划纲要”)的决议,就“稳步扩大制度型开放”作出部署,这是今后五年中国营商环境建设的行动指南,许多跨国企业对此非常期待,中国欧盟商会主席彦辞(Jens Eskelund)近日表示,欧洲企业已准备好在“十五五”规划期间与中国展开合作。
中国欧盟商会:期待中方持续优化外商投资环境
“十五五”时期,中国将持续优化外商投资环境,全面落实外资企业国民待遇,健全外商投资服务保障体系,缩减外资准入负面清单。中国欧盟商会对此表示欢迎。
中国欧盟商会特别注意到,与“十四五”规划相比,“十五五”新提出要“清理与外商投资法不符的文件法规”。彦辞表示,此举释放出积极信号,并表明中国政府认识到仍需付出更多努力,才能为外资企业营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
在今年的中国政府工作报告和“十五五”规划纲要中都提到了“综合整治‘内卷式’竞争”,并对提振消费展开深入研究,中国欧盟商会表示,作为一种低效率的不公平竞争,“内卷式”竞争已成为制约中国经济高质量发展的瓶颈。彦辞认为,这充分表明中国认识到需要在未来五年开展工作,以解决经济发展的结构性问题。同时,规划提出要提振消费,改善医疗卫生水平和社会保障体系。展望未来五年,如若切实落实相关目标,既能缓解中国国内压力,又能降低中国对出口的依赖,促进中国与欧盟等主要贸易伙伴的贸易平衡发展。
商会将持续为中国政府建言献策
“十五五”规划纲要中对“加快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引领发展新质生产力”作出系统部署。在欧洲商界看来,“新质生产力”聚焦高科技与高质量,预示着中国在关键技术领域的自主步伐将进一步加快。这让不少欧洲企业对此保持了高度关注。
彦辞表示,欧盟商会将持续为中国政府积极建言献策,致力于确保中国政府不会因侧重自立自强目标而影响到外资企业国民待遇。
此前,中国官方曾强调,科技自立自强是高质量发展的战略支撑,但并未削弱开放承诺。中国也通过扩大服务业开放、修订《鼓励外商投资产业目录》、支持外资参与高端制造和绿色经济等方式,将制造业与吸引外资相结合。
中国国家发展改革委发展战略和规划司司长陈雷就曾表示,“十五五”时期,中国将以服务业为重点扩大市场准入和开放领域,推动电信、互联网、教育、文化、医疗等领域有序扩大开放,让外资企业在中国的投资空间“更广”。
中欧有望在环境发展领域开展广泛合作
“十五五”规划纲要中提到,单位国内生产总值二氧化碳排放降低17%,同时提出,推进非化石能源安全可靠有序替代化石能源,坚持风光水核等多能并举,实施非化石能源十年倍增行动。而“绿色燃料”也首次“亮相”政府工作报告,与氢能并列,成为“十五五”开局之年中国要培育的新增长点。近日表决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法典》,则进一步明确循环经济的法律要求。
对此,彦辞表示,商会对“十五五”规划提出多项环境发展目标表示欢迎。他认为,在部分领域,尤其是可持续燃料推广和回收循环方面,中欧双方有望从国家企业层面开展广泛深度的合作,推动切实发展。 (文/费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