瑞士盈丰银行存在产品尽职审查等缺失 遭香港证监会罚款1085万港元

发布日期:2025-12-13 07:00:28来源:中新社作者:
香港证监会11日谴责瑞士盈丰银行,并处以罚款1085万港元,原因是该公司在2015年1月至2020年12月期间犯有产品尽职审查、备存记录及延迟汇报的缺失。

香港证券及期货事务监察委员会(即香港证监会)11日谴责瑞士盈丰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简称“瑞士盈丰银行”),并处以罚款1085万港元,原因是该公司在2015年1月至2020年12月期间犯有产品尽职审查、备存记录及延迟汇报的缺失。

中新社报道,香港证监会表示,在产品尽职审查方面,瑞士盈丰银行没有在评估322只债券时考虑不同产品的专有特点,也没有及时更新其内部政策以反映监管变动。瑞士盈丰银行没有确保每次交易时或之前,就若干复杂产品的分销向客户提供充分资料及警告声明。

至于备存记录及延迟汇报方面,瑞士盈丰银行没有就141只债券备存产品尽职审查记录,及于2020年7月首次怀疑出现产品尽职审查缺失时,没有立即向香港证监会作出汇报。

香港证监会称,相关调查源自瑞士盈丰银行的主动汇报及香港金融管理局转交的调查结果。在决定采取上述处分时,香港证监会已考虑瑞士盈丰银行作出补救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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