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稳外资行动方案》发布
2月19日,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商务部、国家发展改革委《2025年稳外资行动方案》。方案明确,外商投资是推进高水平对外开放的重要内容,为发展新质生产力和实现中国式现代化发挥着重要作用。为做好2025年稳外资工作,加大引资稳资力度,方案从有序扩大自主开放、提高投资促进水平、增强开放平台效能、加大服务保障力度四方面提出20条举措。
在有序扩大自主开放方面,方案提出扩大电信、医疗、教育等领域开放试点,落实全面取消制造业领域外资准入限制要求,优化国家服务业扩大开放综合试点示范,推动生物医药领域有序开放,鼓励外资在华开展股权投资5条具体措施。包括支持试点地区抓好增值电信、生物技术、外商独资医院领域开放试点政策宣贯落实,对相关领域外商洽谈项目开展“专班式”跟踪服务;研究制定有序扩大教育、文化领域自主开放实施方案,适时对外公布并稳步实施等;修订市场准入负面清单,进一步压减清单事项,面向各类经营主体扩大开放;支持北京示范区发挥服务业扩大开放引领作用,推动试点工作提速加力;支持符合条件的外资企业参与生物制品分段生产试点,研究完善医药领域开放政策,便利创新药加快上市,优化药品带量采购,进一步提高医疗器械产品采购可预期性;抓好《外国投资者对上市公司战略投资管理办法》落实,制定发布实施战略投资的操作指引,引导更多优质外资长期投资我国上市公司等。
在提高投资促进水平方面,方案提出持续打造“投资中国”品牌,加大外资企业境内再投资支持力度,扩大鼓励外商投资产业范围,取消外商投资性公司使用境内贷款限制,鼓励跨国公司投资设立投资性公司,便利外国投资者在华实施并购投资,加大重点领域引资力度,加强经济政策和营商环境对外宣介8条具体措施。包括制定打造“投资中国”品牌年度实施方案,精心设计实施“投资中国”系列活动;研究制定鼓励外资企业境内再投资政策措施,促进外资企业在华所获利润更多用于再投资;修订扩大鼓励外商投资产业目录,支持外资更多投向中西部和东北地区;允许外商投资性公司使用境内贷款开展股权投资;优化外商投资举办投资性公司相关规定,在外汇管理、人员出入境、数据跨境流动等方面,为跨国公司投资设立投资性公司提供便利;在外商投资法框架下,修订《关于外国投资者并购境内企业的规定》;鼓励外商投资养殖、饲养设备生产、饲料兽药生产等畜牧业相关领域并享受国民待遇,支持外资企业参与我国新型工业化进程,重点引进高技术领域外商投资,为外资企业提供更多市场机会和合作空间等。
在增强开放平台效能方面,方案提出深化开发区管理制度改革,实施自由贸易试验区提升战略2条具体措施。包括制定深化国家级经济技术开发区改革创新的政策文件,在要素保障、重点领域开放、承担改革试点任务、经济管理权限下放等方面出台新举措,推动国家级高新区、海关特殊监管区域及各类省级开发区等作为对外开放平台发挥稳外资作用;加快推进海南自由贸易港核心政策落地,打造吸引外商投资高地,支持自由贸易试验区在外资准入领域加大压力测试,持续扩大规则、规制、管理、标准等制度型开放等。
在加大服务保障力度方面,方案提出推动重大和重点外资项目落地,建立政府采购本国产品标准体系,拓宽外资企业融资渠道,促进人员往来便利化,提升外资企业贸易便利化水平5条具体措施。包括支持将更多外资项目纳入重大外资项目和重点外资项目清单;尽快制定出台相关文件,明确政府采购本国产品标准,确保不同所有制企业在中国境内生产的产品平等参与政府采购活动;鼓励金融机构为外资企业提供融资服务,开展重点外资企业贷款需求及投资经营情况调研,有针对性举办银企对接活动;加快互免签证协定商谈,继续稳妥扩大单方面免签国家范围;做好优惠贸易协定项下原产地证书签证工作,助力外资企业出口货物享受协定伙伴方关税减让;将更多符合资质的中外检验机构纳入采信机构目录;鼓励外资企业开展知识产权备案,坚决打击进出口环节侵犯外资企业知识产权的行为等。
方案要求,各地区、各有关部门要在党中央集中统一领导下,坚定不移深化改革开放,细化实化具体落实举措,在投资促进、权益保护、服务保障等方面创新工作方法、强化政策和要素支持,确保2025年内各项举措落地见效,有效提振外商投资信心。要组织有关部门赴重点地区、重点外资企业开展专项走访活动,深入了解外资企业诉求,有效回应外资企业关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