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关总署推出23条改革举措进一步促进综合保税区高质量发展
8月16日,海关总署举行例行记者通报会,海关总署自贸区和特殊区域发展司司长陈振冲介绍海关总署推出23条改革举措进一步促进综合保税区高质量发展有关情况。
海关总署自贸区和特殊区域发展司司长陈振冲:
近日,海关总署印发《推动综合保税区高质量发展综合改革实施方案》。
推进高水平对外开放,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作出的重大战略部署,是党的二十大提出的重要战略任务。以综合保税区(以下简称“综保区”)为主体的海关特殊监管区域(以下简称“特殊区域”)作为对外开放的重要平台,在扩大对外贸易、吸引外商投资和促进产业转型升级等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2022年,全国特殊区域进出口值8.4万亿元,同比增长7.4%,占同期全国外贸进出口总值的19.9%,以不到十万分之五的国土面积,贡献了全国近五分之一的外贸进出口值。
为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将综保区建设成为新时代全面深化改革开放的新高地,海关总署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牢牢把握主题教育“学思想、强党性、重实践、建新功”总要求,认真践行“人民海关为人民”理念,积极回应社会各界关于综保区的改革诉求,经过深入调查摸底,反复研究论证,围绕政策供给、功能拓展、手续简化、流程优化、制度健全5个方面,研究提出一揽子改革举措。其中,海关职责内的23条改革举措已经正式印发,另有涉及外部委的10余条改革举措正在积极会商,在达成一致后另行出台。
此次海关出台的综保区23条改革举措,有5个特点:
一是服务构建新发展格局,改革业务运行架构。推动综保区由原来的“两头在外”为主,转变为对内对外双向开放并重的经济功能区,畅通国内国际双循环。这方面的改革举措主要有:调整优化综保区检验检疫作业模式和作业流程,推动更好融入国内大循环;简化区内设备解除监管出区手续,实施卡口分类分级管理,增强企业获得感;对进出综保区的货物实施差异化风险防控模式,实现顺势监管、高效监管等。
二是促进贸易便利化,优化全流程监管。借助智慧化、智能化监管手段,建立更加贴合企业实际的监管体系。这方面的改革举措主要有:优化进出综保区货物核放逻辑,支持多类型货物集拼入出区;优化“一票多车”货物进出区流程,允许特定类型货物整报分送、单车进出区;优化分类监管货物管理,企业完成报关手续后,直接完成底账核增核减操作,不再要求货物实际进出卡口;优化境外退运货物监管,降低现场调查和书面调查比例等。
三是助推高质量发展,支持功能业态拓展。加快建立适应高端制造业和研发维修等生产性服务业发展的政策环境、营商环境,增强区内外产业联动,进一步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这方面的改革举措主要有:推动动态调整保税维修产品目录,解决维修目录范围较窄、调整机制响应不及时的问题;支持开展保税培训新业态,满足国内市场高端培训需求;允许免税店货物由综保区从境外进口,支持免税保税衔接发展;支持跨关区保税展示交易,进一步降低企业运营成本;允许设立生产性配套服务设施,支持各地优化营商环境;支持综保区与口岸联动发展;支持建设研发创新、服务贸易等特色型综保区等。
四是统筹好发展和安全,推动健康有序发展。守牢守住海关监管底线,履行依法把关职责。这方面的改革举措主要有:调整重点敏感商品管理措施,实现与国家宏观政策的有效衔接;优化账册核销作业,规范保税物流业务监管;规范综保区内海关注册登记企业赋码规则,打击不实贸易等。
五是提升综合治理能力,强化配套保障。从制度层面为改革提供有力支撑。这方面的改革举措主要有:推动出台《综合保税区管理条例》,明确齐抓共管原则;修订综保区准入退出等配套制度,推动健康发展;修订《综合保税区发展绩效评估办法》,突出高质量发展导向;探索推进智慧综保区建设,提升海关整体监管效能;健全运行协调保障机制,推动建立多层级、跨部门协调沟通机制等。
下一步,海关总署将按照成熟一项推进一项的原则,组织开展公告拟定、系统调整、宣讲解读等配套实施工作,推动各项改革举措又好又快落地见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