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西继续对华一次性注射器征收反倾销税
巴西外贸委员会管理执行委员会决定继续对原产于中国的容量为1毫升、3毫升、5毫升、10毫升或20毫升、带针或不带针的一次性注射器征收反倾销税,有效期至2026年6月22日。
巴西外贸委员会管理执行委员会近日发布决议,应巴西国内企业于2023年3月22日提交重新适用现已暂停的最终反倾销税的申请,决定继续对原产于中国的容量为1毫升、3毫升、5毫升、10毫升或20毫升、带针或不带针的一次性注射器征收反倾销税,税额不变,为3.99美元/公斤,有效期至2026年6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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