津巴布韦中资企业商会关于中资企业在津投资的倡议暨立场声明

发布日期:2022-03-03 08:43:28来源:津巴布韦中资企业商会CCEZIM作者:CCEZ
津巴布韦独立以来,中资企业根据津相关法律和政策,别是近年来响应津政府“开放经济”的号召来津投资,参与津经济建设,推动实现互利共赢。

致全体在津中资企业、个体经营者并津巴布韦各级政府、各级议会、各媒体及关心中国对津投资的机构和人士:

中资企业遍布世界各国,绝大多数与当地人民和谐相处、发展良好,与所在国形成了互利共赢、共同发展、相互依存的关系。

津巴布韦独立以来,中资企业根据津相关法律和政策,别是近年来响应津政府“开放经济”的号召来津投资,参与津经济建设,推动实现互利共赢。津巴布韦良好的投资环境为中资企业实现自身发展提供了有利条件,同时中资企业的投资为津发展经济、增加就业、提升技术做出了重要贡献,帮助津面对西方非法单边制裁依然同世界保持密切的经济联系,使制裁无法完全得逞。

包括企业员工在内的在津中国公民只有2000多人,在津属于少数群体,从来不是也永远不可能成为掠夺者,所有合作都建立在双方自愿、平等协商的基础之上。

中资企业有自身的合法权益,必须依靠合理的盈利维持自身生存,这是任何企业生存发展都必须遵循的市场法则,与国籍、种族、文化、道德、行业无关。

在津中资企业正视当前外部环境和自身因素所带来的困难和挑战,不否认少数企业在守法合规、经营管理、与当地社区关系建设等方面存在不足,需要改进和完善。我们真诚欢迎客观、公正的批评意见,这有助于中资企业增强竞争力和实现业务的可持续发展,符合中资企业的根本利益。

针对当前津投资环境和近期本地出现的针对中资企业的舆论关切,我们向全体在津中资企业发出以下倡议,向津各级政府、立法机构和社会各界明确以下立场:

    一、我们倡导投资者全面了解、严格遵守津各项法律、法规和政策,诚实履行协议合同,合法合规开展经营生产,依法维护企业自身合法权益,自觉接受津政府监管和社会各界监督。我们呼吁津政府在批准投资项目前,对外国投资者开展强制性的、系统化的法律法规培训并实施考核。我们倡导互利共赢合作,反对任何违反津法律法规的行为,反对使用非法或不正当、不道德手段谋求企业不正当利益,反对不学习、不了解津当地法律法规而冒然开展生产经营。

二、我们倡导投资者廉洁从商,在申请企业注册、申请各类许可、商谈合作条件、缴纳税费等问题上坚持廉洁行为,反对通过行贿、暗箱操作、违反流程等进行注册、获取许可、谋求不合理的盈利分配方案。我们支持津各级政府、立法机构继续加强反腐倡廉建设,毫无保留地曝光并惩治腐败。

三、我们支持姆南加古瓦总统提出的启动矿业项目前应征得当地居民同意的政策宣誓,呼吁津政府相关部门、地方政府关注并介入当前少数中资企业投资项目与当地居民的争议问题,协调所有利益攸关方充分协商,妥善处理搬迁等涉及民众切身利益的问题,相关投资者应积极配合并耐心等待。我们呼吁津政府相关部门、地方政府今后对于有居民搬迁需求、有环保风险的项目,先行与当地居民协商并取得一致,在争议解决前,不向投资者发放任何性质的勘探许可、开发或生产许可、环评证书。我们反对投资者在此之前动迁居民或与居民进行搬迁商谈、进场作业,反对合作项目“带病上马”“带病开工”,最终招致全体在津中资企业和中国公民沦为项目争议和政治斗争的“替罪羊”。

四、我们倡导企业依法维护津籍员工权益,依法执行工资标准、工资币种、劳动时长和劳动保护要求,并随企业盈利水平提高相应改善工人待遇;重视与工会的互动协商,通过法律途径妥善解决劳资纠纷,重视倾听回应员工合理诉求。我们反对投资者为一味追求利润而压低工资标准,强制延长劳动时间,缺少必要劳动保护等不当情形。我们反对任何组织和个人煽动对抗情绪,对投资者进行道德绑架,将不切实际的诉求加强给中国投资者。我们支持津议会、政府不断完善法律法规,更好地平衡企业和员工的利益。

五、我们倡导企业保护津自然环境和历史文化遗迹。矿企应依法从事开采活动,还应及时采取恢复环境的必要措施;所有企业应强化环保和公德意识,杜绝任何未违法违规的排污方式和行为。我们强烈呼吁津相关政府部门和地方政府加强项目环境风险评估,不再为任何可能对历史遗迹、自然保护区造成现实和潜在危害的项目颁发勘探许可、开发或生产许可、环评证书。我们支持津巴布韦政府依法严肃处理任何破坏环境的行为。

六、我们倡导企业依法主动公开信息,支持津政府在不影响企业合法权益和商业秘密的前提下,公开投资企业的注册信息以及项目所有权情况、许可持有情况、盈利分配方案、纳税情况、环境保护情况。我们强烈呼吁津政府相关部门立即组建由政府官员、议员、居民代表组成的专门监管团队,加大对所有企业的巡察监管,及时向社会公布检查监督情况。我们反对任何组织和个人编造事实或根据片面说法,针对特定国家的投资者进行无端指责、攻击抹黑,反对针对特定国家的投资者提出超出现行法律规定的信息公开要求。

七、我们倡导投资者积极履行社会责任,在力所能及范围内,帮助解决当地居民就业,改善社区医疗、交通、教育等基础设施,积极开展慈善活动,与社区建立良好关系。我们反对任何组织和个人以道德为借口,将超出投资者承受能力的不合理要求强加给投资者,或无视投资者已做贡献,对投资者进行抹黑污蔑。

八、我们倡导投资者加强与媒体的互动,鼓励中国投资者在不影响项目生产安全和正常经营的情况下,积极接受媒体采访报道,如实回应民众关切、介绍项目贡献、反映项目困难。我们呼吁媒体遵守职业操守,客观公正全面报道涉及投资项目的问题,反对媒体剥夺中国投资者表达意见的权利,故意回避采访联系当事企业,故意将非中资企业的问题嫁祸给中资企业,以片面信息或虚假新闻对中国投资者搞“有罪推定”式的媒体审判。我们欢迎公正属实的批评,将坚决反击任何针对中国企业的污蔑抹黑、讹诈霸凌以及国别歧视。

九、我们倡导投资者及其员工尊重津传统文化和风俗习惯,与当地民众相互尊重,互谅互让,不做有损当地民俗民风和道德良俗之事,杜绝歧视性和不文明言行。如有外籍员工存在个人违法行为,我们支持津政府依法严肃处理,同时欢迎各界向津巴布韦政府反映,提请调查处理。我们呼吁津政府、社区、媒体充分考虑中津之间语言、文化、习俗差异,与中资企业进行耐心深入沟通,共同致力于改善投资环境、吸引更多外资,共同促进津经济发展和民生改善。

                        津巴布韦中资企业商会

                             2022年2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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