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国中国商会线上解析德国和欧盟的外商投资管制制度

发布日期:2020-08-25 09:23:59来源:德国中国商会作者:
新框架不要求欧盟成员国审查外国间接投资,但如果对外国间接投资加以审查,必须以透明和非歧视的方式开展。总的来说,欧盟委员会将不会充当“上诉法院”。


8月19日,德国中国商会联合咨询网络成员高伟绅律师事务所围绕“德国和欧盟的外商投资管制制度”这一话题,共同举办了今年第七期商会直播活动,详细解析德国和欧盟的现行制度概述以及外商投资审查制度。会议由高伟绅律师事务所中国业务部负责人马倩博士主持。


一、

直播讲座第一部分,高伟绅德国反垄断领域法律顾问 Dimitri Slobodenjuk 博士就欧盟和德国的外商投资管制制度进行了详细讲解。

2020年10月起,针对外商收购和投资的欧盟审查框架将开始全面实施,在欧盟成员国和欧盟委员会之间建立框架,以实现合作、信息交流以及时间和程序上的协调。

对此欧盟委员会可以发表非约束性意见,但无权阻止交易或采取措施。各成员国最终必须“适当考虑”欧盟委员会的意见以及其他成员国的非约束性评议。然而,最终决定始终由实行外商直接投资审查的成员国做出。

新框架不要求欧盟成员国审查外国间接投资,但如果对外国间接投资加以审查,必须以透明和非歧视的方式开展。总的来说,欧盟委员会将不会充当“上诉法院”。

另外,新框架草案所涵盖的“外商直接投资”的范围很广,将包括非欧盟投资者以及在欧盟设有子公司的非欧盟母公司的收购活动。

欧盟审查条例适用于

关键基础设施,包括能源、运输、水务、卫生、通信、媒体、数据处理或存储、航空航天、国防、选举或金融基础设施以及敏感设施,以及对于使用此类基础设施至关重要的土地和房地产;

关键技术和军民两用物项,包括人工智能、机器人、半导体、网络安全、航空航天、国防、能源存储、量子和核技术,以及纳米技术和生物技术;

关键原材料的供应(包括能源或原材料)、粮食安全、敏感信息的获取(包括个人数据或控制该等信息的能力),以及媒体的自由和多元化;

与欧盟利益相关的特定项目或计划。

欧盟委员会应对新冠大流行

在欧盟审查条例实施之前,欧盟委员会于2020年3月25日发布了指导方针:

呼吁已经建立了审查机制的欧盟成员国充分利用其在欧盟法和本国法律项下可使用的工具,以防止来自非欧盟国家的资本流入可能对欧洲的安全或公共秩序造成损害;

呼吁其余欧盟成员国建立完善的审查机制;

明确了,于2020年10月之前进行的外商收购已属于欧盟审查条例的适用范围,并可以根据该条例建立的合作机制予以审查。


二、

Dimitri Slobodenjuk先生在讲座第二部分德国的外商投资审查制度讲到中国投资并购交易受到越来越严格的审查,并提到了三个相关案例:

2016年10月,在美国政府阻止了中国公司福建宏芯投资基金(FGC)收购德国公司爱思强(Aixtron) ,德国政府也撤回了对该拟议收购的批准。德国政府担心Aixtron的技术可能会被使用于中国的核计划。

在经历了诸多政客的强烈反对等多重障碍之后,美的于2016年12月成功收购了库卡(Kuka)。为了清除对于敌意收购的忧虑,美的集团保证了将保持库卡的德国业务完好无损,并维持其员工人数到2023年。该收购引发了德国人对高价值的专有技术被转移到国外的担忧。

2018年8月,德国政府授权联邦经济和能源部以威胁国家安全为由禁止烟台台海集团收购莱菲尔德金属旋压机制造公司(Leifeld Metal Spinning)。部长们得出结论,该协议将“危害德国的公共秩序和安全”。


跨行业审查和特定行业审查:

外商直接投资条例第55-59条

涉及非欧盟/非欧洲自由贸易区的投资者直接或间接收购德国公司;

如果获得某些关键行业的德国公司的10%或以上的表决权,则有通知义务;

对于所有其他行业,适用25%的门槛;

如果该交易被认为会对公共秩序或安全造成“可能的不利影响”(也会涉及其他欧盟成员国或与欧盟利益相关的项目和计划),则德国联邦经济与能源部(BMWi)可能会禁止该收购。

外商直接投资条例第60-62条

涉及非德国投资者直接或间接收购德国公司;

适用于在国防和安全方面特别敏感的领域(生产/开发/更改/使用武器、某些加密产品、特定的军民两用产品,例如用于军事目的的成像设备,或者过去曾经从事相关活动和现在仍然知晓或可获取有关基础技术信息的德国公司);

如果获得活跃于上述领域的德国公司的10%或以上的表决权,则必须履行通知义务;

如果该交易被视为会对德国的公共秩序或安全造成“可能的不利影响”,则BMWi可能禁止该收购。



Dimitri Slobodenjuk先生最后强调了德国的外商投资审查需要注意的四点事项:

门槛低

10%的表决权(以前是所有行业均为25%);间接收购也会被审查。

审查期长

如果政府暂停计时,则会长达10个月甚至更长。

指导方针

程序更透明?仍然没有政府的指导方针。

程序

AWV流程不仅是一个法律程序,而且已成为并很有可能继续作为一个政治程序。

德国中国商会总干事长段炜,高伟绅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兼银行和资本市场主管Beda Wortmann博士以及40余位在德中资企业、机构代表共同参加了此次在线讲座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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