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欧16条共识:不是姿态,是动作
10月8日至9日,中欧双方在北京举行贸易投资磋商机制第二次例会后,发布涵盖16项成果的共识清单。在世界经济复苏乏力、逆全球化暗流涌动的大背景下,这是妥善处理双边分歧的务实之举,也是中欧在动荡局势中为全球经济注入稳定性与确定性的关键担当。武汉大学国际问题研究院研究员苗迎春在接受国际商报记者采访时指出,清单中“对价”清晰——稀土绿色通道与两用许可个案互为支撑,出口管制“提前通报”直击企业最大痛点,这些不是姿态,是动作。
成果清单明确,双方赞同提升全球产业链供应链可预期性与稳定性的重要性。中方愿通过“绿色通道”机制,为稀土及永磁体对欧出口许可审批继续提供便利。欧方将继续与成员国一道,为解决两用领域对华重点许可个案提供便利。
苗迎春据此解读说,中方明确愿通过“绿色通道”机制,为稀土及永磁体对欧出口许可审批继续提供便利;欧方则承诺继续与成员国协同,为解决两用领域对华重点许可个案提供便利。这并非单方让步,而是典型的结构性互赖——“你有我所需的,我有你离不开的”。
另一值得关注的条款:双方同意继续探讨在世贸组织规则框架下降低部分商品关税的可能性。苗迎春分析,近两年全球贸易的主导性关键词是“加税”,中欧此时将“降税”写入清单,实质上向市场传递了一个反向信号,有着十分积极的意义。
成果清单还包括:“双方将继续就医疗器械市场准入问题保持对话。欧方欢迎中方为扩大进口欧盟医疗器械采取的措施,包括在第九届进博会期间举办采购对接会。”苗迎春解读说,农食产品方面,中方将在风险评估基础上加快对符合条件的欧盟成员国适用区域化原则,双方共同探索解除蓝舌病输华限制;此外还涉及计算机订座系统技术交流、化妆品和药品监管的后续磋商。
“此类属于典型的技术性议题,虽不引人注目,却直指欧洲企业在华日常经营中面临的具体壁垒。将其纳入磋商议程,表明本轮谈判聚焦实质而非姿态。”苗迎春说。
涉及出口管制的第14条:双方在对话机制框架下达成谅解,将在列单前进行提前通报,提高列移单程序的透明度,并支持在各自法律框架下启动移单程序。
过去两年,中欧经贸关系中最具损伤性的恰恰是“突然列单”。苗迎春分析,今年7月,欧方第21轮对俄制裁将14家中国内地和香港企业列入清单,中方随即对14家欧盟实体实施出口管制管控。企业最为忧虑的并非关税本身,而是政策的不确定性——不知明日是否被列入名单。将“提前通报”写入共识,标志着双方从“单向施压”向“规则博弈”的转变。
真正促使欧方开展对话的,是经济基本面。苗迎春指出,欧洲新能源汽车、风电、机器人、精密制造等产业,均难以脱离稀土永磁材料;而欧盟在关键矿产加工环节对华依赖度较高,短期内尚无成熟替代方案。政治层面可主张“去风险”,产业链层面却无法回避现实。加之欧洲工业正处于竞争力焦虑期,此时将重要贸易伙伴推向全面对抗,高昂代价没有任何一方愿意率先承担。
“值得注意的是,知识产权与世贸组织改革两个板块,中欧表述几近同频。”苗迎春分析,知识产权方面同意设定阶段性目标、由中欧知识产权工作组监督进展,世贸组织改革方面承诺以开放、建设性方式讨论所有相关议题。
苗迎春强调,在单边主义持续冲击多边贸易体制的背景下,中欧在“规则”议题上具有共同语言,这本身即构成一项战略资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