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带一路”建设中企业涉外知识产权的法律保护
在“一带一路”建设中,我国知识产权保护机制相对落后,许多企业对涉外知识产权的法律保护意识相对淡薄,诸多企业不知涉外知识产权为何物,对涉外知识产权的作用了解不够,不知如何发挥涉外知识产权的功能,不知涉外知识产权如何运用,不知涉外知识产权有哪些规则,这就造成自身的知识产权资源流失,或者不知不觉侵犯其它企业的知识产权,这就在国际竞争中处于不利地位。有些企业的驰名商标保护意识不强,致使在国外被抢注,无法进入该国市场,最终重新更换商标,给企业国际化带来严重影响。企业涉外知识产权法律保护意识的淡薄,给中国企业走向世界造成巨大障碍。要改变这种状态,最重要的是把培养涉外知识产权保护意识作为工作的出发点。一是企业的高级管理人员加强涉外知识产权保护意识的培养,通过法律培训、进修学习等方式,大力宣传涉外知识产权法律常识,普遍提高企业人员知识产权的法律保护意识。二是在全社会普及知识产权法律知识,开展知识产权普法宣传,培养公众知识产权规则意识,培养公民守法意识和维权意识。三是深化与沿线国家间的知识产权法律合作,为企业“走出去”营造良好营商环境,共建知识产权共享共赢交流机制,合作开展知识产权文化交流活动,共同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和制度建设。
制定涉外知识产权法律保护战略
在“一带一路”建设中,判断一个企业涉外知识产权水平的高低,主要观察企业是否制定涉外知识产权战略。在现实中,许多企业普遍缺乏涉外知识产权战略规划,缺乏涉外知识产权战略目标,没有认识到知识产权是一种战略性竞争武器,没有把知识产权放到战略高度,没有认识到知识产权的重要作用,从而导致企业涉外知识产权保护状况频发。要改变这种状态,就要认识到知识产权是一种战略性资源,把知识产权放到国际竞争的制高点,并且依据自身实际情况,制定切实可行的涉外知识产权战略。一方面,我国企业可借鉴国内外成功企业的普遍做法,并依据自身特点,制定合乎自身发展规律的涉外知识产权保护目标,对企业涉外知识产权的申请、运用、保护等各个环节进行科学规划,制定出一套创造和保护企业涉外知识产权的发展战略。另一方面,依据自身实际情况,聘请专业的涉外知识产权代理机构,帮助企业制定出涉外知识产权保护的制度,出台详细的可供平时使用的涉外知识产权保护手册,并且对从事涉外知识产权工作的员工进行法律培训,全面启动涉外知识产权法律保护工作。
增强涉外知识产权法律建设能力
在“一带一路”建设中,我国企业参与涉外知识产权法律保护的能力较弱,主要原因是我国大部分中小企业自主创新能力弱,缺乏足够的涉外知识产权。在国际贸易中,很多企业是以销售低附加值产品为主,缺乏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核心技术,缺乏具有“中国标准”的涉外知识产权,缺乏为涉外知识产权发声的中国话语权,缺乏涉外知识产权的法律建设能力。要改变这种状态,首先是“打铁还需自身硬”,拥有自主知识产权是解决企业涉外知识产权纠纷频发的根本之策,企业要加大自主创新力度,多多创造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核心技术,增强自主创新能力,多多申请自主知识产权,从而增强企业的核心竞争力。其次是知识经济就是新兴经济,同时也是最有潜力的经济,要积极主动地去申请国际知识产权,拓展国际知识产权申请规模,并且积极主动地参与行业标准的制定,使自己制定的标准能够成为国际通用的行业标准。再者是健全涉外知识产权人才培养机制,与沿线国家联合培养掌握知识产权法律和科学技术的高层次复合型人才。最后是建立行业协会联盟,成立涉外知识产权法律保护专项基金,指导鼓励企业积极开展涉外知识产权的法律保护,合力推动中国企业“走出去”战略。
积极应对涉外知识产权法律纠纷
在“一带一路”建设中,我国企业涉外知识产权纠纷数量急剧上升,许多企业普遍存在应对涉外知识产权纠纷经验不足的现象。在企业涉外经济活动中,稍不注意,就会收到律师函或诉讼状等涉外司法文书。在收到涉外司法文书后,许多企业是能推就推、能拖就拖,不是积极面对,而是息事宁人。面对“一带一路”新兴广阔市场,面对遇到的涉外知识产权纠纷,企业必须拿起法律武器,坚持捍卫自身权益。一是当企业涉外知识产权被侵犯或涉外产品涉嫌侵权时,企业要积极应对,全面分析,沉着应对,要查明对方知识产权方面相关情况,确定企业存不存在侵权行为。二是如果经过核实,企业确实涉嫌侵犯对方知识产权,可以积极寻求与对方和解,在谈判前,应清楚了解对方目的,采用适当的方法与对方达成和解。三是如果对方发起涉外知识产权诉讼,企业应积极应诉,主动运用国际条约和国际惯例,熟悉外国相关法律法规,在法庭上积极进行抗辩,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四是积极寻求专业团队与行业协会的支持,寻找熟悉涉外知识产权的法律人士帮助,从而增加胜诉机会,在“与狼共舞”中做大做强企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