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冠疫情对印尼项目的影响和应对建议

发布日期:2020-06-04 14:27:55来源:微信公众号 国际工程与劳务杂志作者:
本文从法律风险与合同管理角度出发,分析新冠疫情对我国国际承包商在印度尼西亚共和国(以下简称“印尼”)市场的影响,并提出应对建议。

(本文转载自微信公众号 国际工程与劳务杂志,本网获授权转载)

作者:刘泽庆

单位:中国电建集团海外投资有限公司

受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下称“新冠疫情”)在全球蔓延的影响,很多在海外的工程项目面临工期顺延、调价和索赔。本文从法律风险与合同管理角度出发,分析新冠疫情对我国国际承包商在印度尼西亚共和国(以下简称“印尼”)市场的影响,并提出应对建议。

新冠疫情在印尼的蔓延趋势从3月2日确诊两例感染患者开始,基本上每天都以双位数的速度增长,从3月24日开始,印尼更是每天以三位数的速度增长,蔓延速度令人担忧。这些受感染的病例分别分布在印尼17个省份,包含雅加达以及卫星城唐格朗、中爪哇的索罗和日惹、巴厘岛、北苏省的美娜多和西加里曼丹省的坤甸,以及廖群岛等省。这让一个人口密度大、居民喜欢聚集祈祷的国家倍感焦虑。截至2020年3月底,印尼确诊病例数超过1500人。面对这场突如其来的疫情侵袭,印尼政府也相继出台了一些政策,涵盖航空、签证、疾病处置、财政、设备物资进出口、物资储备、国家进入紧急状态等一系列措施来应对此次新冠疫情的蔓延。

新冠疫情对印尼项目的影响

中国电力企业在印尼承揽项目,核心管理人员、关键技术人员和设备均来自国内。为遏制新冠疫情的蔓延,中印两国均对出入境进行了一定限制,导致项目人员流动受阻,无法按需到岗。同时,国内制造商无法正常组织生产和发运,很多处于建设期的项目因物资短缺而面临停工。据2020年2月份印尼财政部预测,新冠疫情可能会造成印尼经济发展降低0.6个百分点。按照项目承揽的性质不同,中国电力企业的这些项目大致可分为三类:投资类项目、施工承包类项目和投标谈判类项目。

一、对投资类项目的影响

在新冠疫情还未于国内爆发的春节前夕,很多投资类项目的管理人员及项目总包方人员从印尼回国休假。疫情爆发后,为了有效遏制疫情传播,中国政府实行了严格的交通限制和居家隔离政策,印尼政府也从2月5日起相继颁布了针对中国的航班限制和签证限制政策,导致大批回国休假的项目人员无法按期返回,造成项目人力资源短缺,对项目管理和项目进度产生负面影响。

为遏制新冠疫情传播而出台的各种限制政策,在事实上对项目关键设备的正常生产和发运,以及在印尼的报关和进口都产生了严重影响。关键设备无法按照既定计划到达施工现场,造成项目施工计划和节点目标的延迟,很多电力投资项目无法按照购电协议中约定的日期投入商业运营,售电方形成实质性违约,将面临高额的商业罚款和被没收完工保函的风险。银行贷款方面,企业也将面临还本付息的巨大压力,还可能会导致融资关闭的一些后置条件无法实现。

二、对施工承包类项目的影响

人员不能按时返场、物资不能及时到位,导致项目施工进度受阻,完工目标无法实现,承包商将面临高额误期罚款和没收履约保函的风险。对于已经暂停施工的承包项目,承包商还需支付管理人员和工人的工资、现场设备的租赁费用、现场人员的疫情防护用品费用,并对已完工程和已到现场设备材料进行照管。

此外,印尼业主还可能会以新冠疫情为不可抗力事件为由,按照FIDIC条款,在受新冠疫情影响达到84天或连续影响累计超过140天时,直接向承包商发出终止通知。这不仅增加了承包商的直接经济损失,也将对承包商在印尼市场的履约声誉产生一定的负面影响。

三、对投标谈判的影响

在新冠疫情初期,印尼国有电力公司对项目实行了电子招投标。随着新冠疫情的蔓延,印尼政府鼓励政府部门及大型国有企业采取居家办公的工作方式,以减少人员聚集,印尼国有电力公司也逐步取消了电子招投标,相继推迟甚至取消了某些项目的招投标和谈判活动。

应对措施

针对印尼的国家法律制度和相关政策,结合此次新冠疫情对印尼国际项目的上述影响,笔者建议项目管理人员做出以下风险防控措施。

一、遵守时限,发出通知

企业要严格按照合同中规定的不可抗力通知时限要求,向购电方或业主单位发出不可抗力通知,说明受不可抗力影响的情况,为后期的谈判或索赔提供依据。如果项目通讯系统受不可抗力事件影响而无法按时发出通知,则受影响一方应在通讯恢复之后一日内发出通知。

二、研读合同,分析利弊

企业应尽快成立应对本次新冠疫情的理赔工作组,仔细深入地研读印尼法律及双方的合同文件,分析此次不可抗力事件的利与弊。特别是对于在此次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前已经发生严重亏损的项目,可充分抓住这次机会,在受新冠疫情影响达到84天或连续影响累计超过140天时,及时向印尼业主发出终止通知,同时梳理项目已发生但未结算的工程量以及印尼业主未及时处理的变更索赔事项,便于合同终止时进行清算处理。若印尼业主方不同意解除承包商合同,要求承包商继续履行合同,则可将梳理完成的合同事项作为后期的复工谈判筹码,提出合理经济补偿的诉求。

三、按照合同,尽量减损

按照双方合同中不可抗力的处理原则,采取合理的替代措施,尽量降低新冠疫情的影响。如更改项目实施方案,从未发生新冠疫情或疫情不严重的国家或地区招聘劳务或采购设备材料等,履行不可抗力情况下的减损义务。

四、扩充资源,广泛收集

企业要注意收集各国政府和专业机构对新冠疫情的走势及数据分析,掌握最新信息。同时,寻求对项目实施影响较大的分包商和供货商的支持,要求其提供受新冠疫情影响的说明和证明文件,作为自己向购电方或业主单位提交的不可抗力支撑材料的重要组成部分。考虑到新冠疫情影响的持续性,企业最好每隔一个月向购电方或业主单位发出一份更新的新冠疫情影响报告和收集好的支撑资料,并在新冠疫情结束后向购电方或业主单位发送不可抗力事件终止的通知和最终影响报告。

五、梳理诉求,择机上报

按照一般的国际惯例,除合同中对不可抗力事件有明确约定不能索赔费用的情形外,在履行了通知义务和减损义务后,企业应认真就相应的工期延长和额外发生的成本费用进行梳理和汇总。工期方面,在考虑疫情影响的情况下,更新进度计划,重新计算节点目标;费用方面,分部分项进行核算,提供计算依据和数字来源。

六、详尽筹备,果断取舍

在与印尼业主单位进行复工谈判前,负责谈判的管理人员一定要熟悉掌握相关资料,并通过模拟谈判尝试找出业主单位的底线和可接受的范围,尽可能地将谈判中可能出现的情况考虑全面并提出应对策略,以便在实际谈判中把握节奏,争取主动。

新冠疫情不同于其他不可抗力,可以通过采取有效措施加以预防。在印尼的中资企业应积极协调印尼当地政府部门和医疗机构,做好联防联控,特别是在2020年印尼斋月期间做好新冠疫情的充分防护,筹备充足的生活必需品和医疗物资,团结好中方及印尼方员工,坚定信心、积极应对,将损失降到最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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