欧盟放宽补贴禁令,中国投资者须关注新规则
在欧盟范围内,成员国的中央或地方政府对公司提供补贴或其他形式的补助均受到一定的限制。这一严格的制度体系被称为“国家援助”管控,根据这一制度,政府在给予公司补贴或其他补助(“国家援助”)前应当向欧盟主要的监管机构——位于布鲁塞尔的欧盟委员会提出申报,欧盟委员会将仔细审查并判断国家援助是否损害欧盟市场内的竞争。根据以往实践,大多数情况下欧盟委员会认定国家援助损害竞争,受益人应当向提供补助的政府归还所得。诸如星巴克等许多欧盟和非欧盟公司都曾被要求返还补助资金。
长期以来,国家援助控制一直是欧盟反垄断机制中的一项关键制度。但在新冠疫情期间,欧盟委员会放松了关于国家援助的严格要求。早在今年3月,欧盟委员会就发布了新冠疫情期间国家援助措施的临时框架,并于2020年5月8日作出进一步修改。更重要的是,欧盟委员会在修改后的版本中就国家援助如何适用于“资产重组”提出了新的规则。
这一新的变化对于从事跨国业务的中国公司具有重要意义。首先,欧盟成员国政府已经表示可能收购本国重要公司的股权,以防止非欧盟投资者(例如中国投资者)进行收购。因此,计划在欧盟从事并购交易的中国投资者应当了解潜在的目标公司在何种情况下可能会被国家收购。其次,新的资产重组措施也对国家收购的公司附加了限制性条件,例如在国家放弃较大比例持股之前,该公司不得收购其竞争者或者处于上下游市场的公司。如果中国公司与这一类公司在全球市场上展开竞争,则资产重组规则所施加的限制反而可能为中国公司增加竞争优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