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日开展第三方市场合作的挑战与思考

发布日期:2020-04-08 08:44:18来源:丝路瞭望作者:孙敬鑫
虽然中日两国在推动第三方市场合作方面正面临近十年来最好的时期,但整体来看,还有很多现实问题需要解决。

第三方市场合作是由中国首创的国际合作新模式,2015年6月,《中法关于第三方市场合作的联合声明》首次提出了这一概念。截至2019年6月,中国已经与法国、德国、意大利、韩国、新加坡等10多个国家和国际组织正式签署了第三方市场合作的文件。 

相比之下,日本是与中国类似合作的“后来者”。正如中国驻日前大使程永华所言,日本政府对“一带一路”倡议的态度经历了一个由消极观望、警惕质疑向客观看待和积极参与的转变过程。该倡议提出之际正是中日关系整体处于低谷时期,日本态度并不积极,甚至抵触情绪强烈。进入2017年,中日两国高层互动增多,回暖势头明显,这也带动了两国合作共建“一带一路”的探讨。2018年以来,双方围绕第三方市场合作的步伐稳步推进:当年5月,中日签署了《关于中日第三方市场合作的备忘录》;9月,中日第三方市场合作工作机制第一次会议在北京举行;10月,中日两国在北京举办了首届中日第三方市场合作论坛。由此,中日开启了在“一带一路”框架下开展第三方市场合作的新篇章。 

当下挑战不容忽视 

虽然中日两国在推动第三方市场合作方面正面临近十年来最好的时期,但整体来看,还有很多现实问题需要解决。 

首先,日方对“一带一路”的态度仍然不够坚定。相比绝大多数“一带一路”共建国家,日方在参与“一带一路”建设上,呈现下面三个特征。 

合作领域“有保留”。日本政府在将节能环保、产业升级和提高物流网便利性等设为重点合作领域的同时,对一些“特殊领域”保持敏感,“强烈建议”经济界“筛选”合作项目。 

开展合作“有前提”。在中日第三方市场合作中,安倍政府提出了“财政健全、开放性、透明性、经济合理性”等四个条件,2018年初安倍出访中东欧六国前又表示,要在个案上与 “一带一路”认真合作,但是,不忘强调法制和基本价值观问题,强调日本与这些国家在自由、民主、人权、法制等基本价值观方面的一致。 

开展合作“不直接”。只强调第三方市场合作,而尽可能不与“一带一路”挂钩,对于参与亚投行至今未置可否。例如,日本经济产业大臣世耕弘成在接受中国媒体采访时就明确表示,关于本次第三方市场合作和中国所倡议的“一带一路”构想,“从根本上来说应该没有直接的关系”。 

第二,中日潜在的结构性矛盾依然存在激化的可能。实践表明,中日之间长期的结构性矛盾,通常会出现阶段性反复。当前,中日关系的改善与回暖,仅是结束了双方首脑无高层互访的不正常状态。所以,中日关系全方位改善的道路依然漫长。 

第三,第三方市场存在一定的综合风险。中日第三方市场合作涉及中亚、西亚、东南亚、中东、非洲等多个地区。上述地区整体上经济发展水平较为落后,基础设施需求较大,各方面治理能力也较为薄弱。不少国家由于战略地位重要,成为外部大国利益角逐的焦点地带。面对这些不容忽视的风险和挑战,日方要着重发挥调研经验、技术优势、人脉资源等优势,中方要着重发挥设备、资金、管理等优势,携手做好第三方市场的风险监测和管控。 

先“行稳”,再“致远” 

共同致力于构建契合新时代要求的中日关系,使中日关系成为维护世界和平、促进共同发展的重要积极因素,这符合两国人民根本利益,也是本地区和国际社会的普遍期待。 

第一,维护中日友好合作大局。“合则两利、斗则俱损”,这是历史留给中日两国的重要启示。这其中,维护好政治基础更是中日关系健康发展的前提。 

2019年6月,习近平主席与安倍首相在大阪实现首脑会谈,两国领导人达成十点共识,一致同意推动构建契合新时代要求的中日关系,共同开辟两国关系新未来;同年12月,习近平在会见来华出席第八次中日韩领导人会议的安倍晋三时表示,双方要拓展务实合作,推进高质量共建“一带一路”和中日第三方市场合作,安倍回应表示,日方愿同中方积极推进第三方市场合作,就地区问题加强沟通协调。 

面对中日关系“重回正轨”的新航程,要坚持好中日四个文件精神,确保中日关系不偏离轨道,不放慢速度,共同推动构建携手合作、互利共赢的双边关系新格局。 

第二,推动已确认项目尽快落地。当前,两国第三方市场合作整体还处于协议和备忘录阶段,签约的投资合作项目是否能顺利转化成预期成果面临诸多不确定性。在这种情况下,更需要鼓励双方企业尽快在具体项目上实现阶段性进展,不断为开展第三方市场合作积累经验、注入信心。 

实际上,这方面的案例已经有不少。2017年,中国晶科能源控股有限公司联手日本丸红公司拿下了全球最大的光伏电站—阿联酋阿布扎比1177兆瓦项目。山东电力建设第三工程公司与日本三井物产公司共同参加了阿曼高效天然气火力发电项目,日方参与出资,中方负责三个项目的总承包。此外,非洲是“一带一路”的历史和自然延伸。据报道,日本有意邀请中国共同参与非洲开发项目,如连接喀麦隆和刚果(布)的“国际走廊”沿线道路开发、连接西非各国主干道的“成长之环”以及肯尼亚、卢旺达的路桥修缮等。 

2019年12月,在中日企业第三方市场合作交流会上,中国机电产品进出口商会分析称,目前可复制推广到中日企业第三方市场合作的模式主要包括以下几种:日方制造企业作为中方企业海外项目的高端设备供应商;日方企业作为中方企业技术支持方;日方企业作为投资商,中方企业作为项目总包商;中方企业作为投资商和总包商,日方企业参股投资或日本金融机构提供部分融资支持等。相信随着这些模式的推广和更多合作项目的落地,将推动中日第三方市场合作向高标准、高质量、可持续方向发展。 

第三,持续巩固民间友好根基。中日之间素有“以民促官、民间先行”的传统。无论中日关系处于顺境还是逆境,两国民间交流合作的作用和重要性丝毫没有改变。 

权威调查显示,中日民间关系改善正处于上升势头。2019年10月,在第十五届“北京—东京论坛”前夕,主办方中国外文局与日本“言论NPO”发布的民调结果显示,在对对方国家的总体印象方面,中日公众受访者持有“印象较好(或相对较好)”的比例都出现增加,维持了近几年持续改善的趋势。其中,中国公众受访者对日本持有“印象较好(或相对较好)”的比例达到近年来最高的45.9%(2018年为42.2%),日方这一数据也出现好转,达到15%(2018年为13.1%),同样为近年最高。但同时也要看到,就中日关系回答“糟糕”的日本人占44.8%,同比上升5.8个百分点。对中国印象回答“糟糕”的日本人虽然下降1.6个百分点,但依然高达84.7%。调查显示,2019年,日本对中国形象打分是3.89分(2018年是3.74分);日本受访者认为两国关系“非常重要和比较重要的”比例,2019年是45%,于2018年基本持平(46%);在“一带一路”的认知度方面,2019年有高达47%的日本受访者听说过该倡议(2018年是43%),远高于全球平均认知水平23%。 

两国间的文化交流活动在近两年也出现热潮。2019年9月,“2019中国节”活动在日本东京圆满落幕,再次体现中日两国之间的人文纽带十分紧密。同年11月,习近平主席和安倍首相向中日高级别人文交流磋商机制首次会议发来贺信,王毅国务委员兼外交部长与茂木敏充外相共同主持了会议,达成8项重要共识。如无意外,2021年,日本将举办夏季奥运会;2022年,中国将举办冬季奥运会;2022年还将迎来中日邦交正常化50周年……这些都为深化中日关系和两国民间交流创造了重要机遇。(作者为中国外文局当代中国与世界研究院传播中心主任、副研究员 孙敬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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