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家单位达成11项共识为服务共建“一带一路”提供更优法治保障
8月24日,陕西省高级人民法院召开新闻发布会,专题发布《服务共建“一带一路” 深化陕西国际经贸活动法治保障座谈会会议纪要》。
“陕西是古丝绸之路起点,是共建‘一带一路’的枢纽门户、中国向西开放的内陆前沿,在加强‘一带一路’法治保障、促进沿线国家和地区国际商事纠纷解决中具有独特的地位和作用。”省法院副院长巩富文介绍,“一带一路”倡议提出10年来,陕西站在服务保障“一带一路”建设的法治最前端,坚决维护国际经贸活动顺畅开展,切实平等保护中外当事人合法权益,审结各类涉外商事及仲裁司法审查案件8000余件,努力营造公开、透明、可预期的国际营商环境。审结案件涉及国际货物买卖、股权转让纠纷等几十种案由,涵盖了跨境生产、贸易、金融等多个领域,覆盖欧亚非30多个国家和地区,辐射新加坡、伊朗、俄罗斯等“一带一路”沿线国家。
在“一带一路”倡议提出十周年之际,省法院聚焦为高质量共建“一带一路”提供有力法治服务和保障,依托西安国际港务区,与省委外办、省商务厅、省司法厅、省工商联、西安交通大学等17家单位召开了“‘一带一路’十周年 深化陕西国际经贸活动法治保障”座谈会,围绕“强化涉外民商事审判领域府院联动”“健全国际贸易和投资法律风险防范机制”“深化国际商事纠纷诉源治理”等议题进行深入交流、集中研讨,达成11项共识,并形成会议纪要。
下一步,省法院将结合自身职能,进一步加强协作联动,推动会议纪要全面有效落实,努力为更好把握“一带一路”高质量发展历史机遇、奋力谱写中国式现代化建设的陕西新篇章提供更优法治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