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SSB动态追踪(2026年4月刊)——生物源排放披露要求

发布日期:2026-05-07 15:05:58来源:安永作者:
安永《ISSB动态追踪》介绍国际财务报告可持续披露准则最新进展,包括国际可持续准则理事会准则制定的进展情况、ISSB月度会议讨论重点等,助您掌握这一财务报告全新领域的最新动态。

引言

安永《ISSB动态追踪》介绍国际财务报告可持续披露准则(简称“ISSB准则”)最新进展,包括国际可持续准则理事会(ISSB)准则制定的进展情况、ISSB月度会议讨论重点等,助您掌握这一财务报告全新领域的最新动态。

背景

为解决实操难题,ISSB专门设立IFRS S1与IFRS S2过渡实施小组(TIG)作为官方实施答疑平台,持续收集企业疑问、研讨实施分歧,并逐步明确关键判断口径。自ISSB发布IFRS S1与IFRS S2以来,全球企业在落地气候相关披露时,长期面临生物源排放核算与列报口径不统一的问题。2026年3月,生物源排放问题被首次正式提交TIG审议并形成明确结论。

工作进展

2026年3月26日,TIG会议聚焦可持续披露准则落地实操问题,明确将生物源排放纳入IFRS S2温室气体披露范围,为企业合规提供关键指引。4月ISSB会议对此次TIG会议进行了总结和讨论。

3月TIG会议核心讨论了两大议题,均围绕准则实施痛点展开:

不符合提交标准的实操疑问,可直接通过IFRS S1和IFRS S2原文进行解答,TIG成员对此无异议。

市场高度关注的生物源排放是否适用IFRS S2成为会议焦点。

当前企业普遍依据《温室气体核算体系》(GHG Protocol),将生物质/生物燃料燃烧产生的生物源二氧化碳(CO₂)排放,与范围一、二、三温室气体排放分开列报。但TIG会议明确:IFRS S2只采用GHG Protocol的计量方法,不采纳其披露规则;且生物源排放属于京都议定书界定的温室气体,必须纳入范围一、二、三披露,不应排除在外。

同时TIG强调,当生物源排放重大时,企业需依据IFRS S1的分解披露要求,单独列示相关数据,避免掩盖关键信息。对于同时适用欧洲可持续报告准则(ESRS)的企业,可通过表格形式,分别列报ISSB与ESRS口径数据,用生物源排放作为调节项,实现双重合规。

此外,TIG建议企业补充生物源排放的定性信息,包括气候风险管理策略、减排目标是否包含生物源排放等,提升披露透明度。

本次会议为企业温室气体排放的披露扫清了可能的模糊领域,明确了生物源排放属于准则所规范的范围一、二、三排放的范围。

下一步工作

TIG下次会议时间待定,后续将持续跟进准则实施疑问,助力企业平稳落地IFRS可持续披露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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