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永洞察】俄罗斯宣布对股息和利息预提税做出重大调整
2020年3月25日,俄罗斯总统普京向全国人民发表了讲话,宣布了一系列税收举措,其中一项涉及对来源于俄罗斯的股息征税。该等举措可能会对俄罗斯的税收协定体系产生重大影响。
普京总统在讲话中表示:“从俄罗斯流入离岸管辖区的(利息和股息形式的)所有收入款项必须妥为征税。”因此建议“……对于将其股息收入从俄罗斯转移至境外账户的公司,应就该等股息按15%的税率缴税。”
对于支付给未与俄罗斯签订税收协定的管辖区的股息,当前税率为15%。支付给税收协定伙伴国的,通常可享受5%或10%的优惠税率。俄罗斯签订了80多份税收协定,但不包含历来被认定为避税天堂的国家/地区。
在总统讲话中还指出:“……【就股息按15%的税率征税的决议】需要对俄罗斯与某些国家签订的避免双重征税协定进行调整。我要求有关部门安排开展相关工作。如果任何税收协定伙伴拒绝接受我们提出的修改,俄罗斯将单方面退出该等协定。首先,我们将与有大量俄罗斯来源所得经其流出的国家/地区进行协商,因为这对我国的影响最为重大。”
通常来说,修改税收协定条款,不是个一蹴可及的过程,因此尚不清楚该项措施在实际操作中将如何落地。
目前也尚不确定举措中的“离岸管辖区”指的是什么(是指那些低税率管辖区还是所有境外管辖区?),也不确定该项举措是仅针对股息,还是也包括其他类型的被动收入。
我们有理由相信,该项举措不适用于所有现行税收协定。总统讲话明确指出,该项举措主要针对大量俄罗斯来源所得经其流出的国家/地区,有可能包括塞浦路斯和荷兰等国,但不可能是为增加中国、法国、德国、意大利和日本等国的实益投资者的税负而下达的直接指令。
俄罗斯提出上述修改税率的提议可能是因为部分国家拒绝采取限制协定优惠的措施。在签订多边公约时1,俄罗斯选择采用的是简化版利益限制条款,但其仅能在协定双方都选择该方案时才能适用。
例如,塞浦路斯若是不选择采用简化版利益限制条款,这或许可以解释俄罗斯为什么决定采取直接更改协定税率的措施。因此在这种情况下,俄罗斯有意变更协定税率的举措,应当不会影响到愿意采用利益限制条款的协定伙伴国。
2020年3月26日,俄罗斯财政部发布了一份公开声明。根据该声明,计划采取的措施(提高股息和利息形式收入的预提税税率)仅适用于所谓的导管管辖区。一般而言,在该等管辖区设立企业的主要目的是可以享受双边税收协定的优惠税率。该项措施主要影响塞浦路斯和许多其他类似管辖区。该等变更不会影响欧债贷款、俄罗斯公司债券贷款或境外银行贷款的利息收入。预计该等变更将于2021年1月1日生效,不适用于2020年来源于俄罗斯联邦的收入。
我们将及时发布新的税务简报,报告关于拟议变更和拟实施措施的最新详情。
注:
1. 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OECD)发布的《实施税收协定相关措施以防止税基侵蚀和利润转移(BEPS)的多边公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