菲律宾暂停对液化石油气和煤油征收消费税

发布日期:2026-09-29 07:28:39来源:国际能源网作者:
9月25日,菲律宾总统马科斯发布第125号行政命令,鉴于燃料价格上涨,暂停对液化石油气和煤油征收消费税。

9月25日,菲律宾总统马科斯发布第125号行政命令,鉴于燃料价格上涨,暂停对液化石油气和煤油征收消费税。

第 125 号行政命令全面暂停对液化石油气征收消费税,但用作石油化工产品生产原料或用作动力燃料的情况除外;同时暂停对煤油征收消费税,但用作航空燃料的情况除外。

该指令是根据发展预算协调委员会 (DBCC) 的建议发布的,该建议旨在暂时中止或降低石油产品的消费税。

在能源部正式认证迪拜原油一个月平均价格从 8 月 13 日至 9 月 11 日达到每桶 99.41 美元,远高于共和国法案 (RA) 第 12316 号规定的每桶 80 美元的门槛(该门槛允许暂停或减少燃油税)之后,DBCC 提出了建议。

第 125 号行政命令授权 DBCC 与能源部协调,审查暂停消费税的执行情况,并根据第 12316 号共和国法令向众议院和参议院提交报告。

该法案还规定,如果迪拜一个月平均原油价格跌破每桶 80 美元(由能源部认证),则在一周后或三个月暂停期满后,消费税率将自动恢复原状。

暂停救济期限最长可达三个月。

今年4月,马科斯根据预算协调委员会(DBCC)的建议,行使权力暂停征收液化石油气和煤油的消费税三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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