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巴对进口啤酒和酒精饮料征收特别税

发布日期:2026-03-25 08:15:21来源:驻古巴共和国大使馆经济商务处作者:
该决议自公布次日正式生效。上述税费适用于从事相关进口业务的国有实体及非国有经济主体。

古巴辩论网3月19日报道,18日,古巴第27号《共和国官方公报》发布了古财政和价格部长签署的第56号决议,规定对进口啤酒和酒精饮料(包括威士忌、伏特加、金酒、利口酒、烈酒、酒精及其他)征收特别税,税率为每升进口产品0.3美元。

该决议自公布次日正式生效。上述税费适用于从事相关进口业务的国有实体及非国有经济主体。

免责声明:文章为转载,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涉及作品版权问题,请与我们联系(010-67800234)删除。文章内容仅供参考,不构成投资建议。投资者据此操作风险自担。
分享到

公告

热门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