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南被欧盟列入“税务不合作管辖区名单”
被列入名单的管辖区可能面临欧盟成员国的防御性措施,如限制费用扣除、加强受控外国公司规则等。
越南《民智报》2月22日报道,2月17日,欧盟根据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OECD)对越南2021至2023年税务信息交换同行审议结果,将越南列入“税务不合作管辖区名单”。
根据欧盟理事会17日更新的名单,当前的“税务不合作管辖区名单”分为“黑名单”和“观察名单”(灰名单)两类。其中,“黑名单”(非合作管辖区)包含12个未改善税收治理标准、或在履行先前承诺方面进展不足的司法管辖区,分别是:美属萨摩亚、安圭拉、安提瓜和巴布达、斐济、关岛、帕劳、巴拿马、俄罗斯联邦、萨摩亚、特立尼达和多巴哥、美属维尔京群岛、瓦努阿图。“观察名单”(与欧盟合作并有待履行承诺)包含10个已承诺改革税收制度,但仍在等待欧盟对其改革成果最终评估的司法管辖区,分别是:亚美尼亚、英属维尔京群岛、哥斯达黎加、库拉索岛、马来西亚、塞舌尔、土耳其、越南、阿尔巴尼亚、北马其顿。
22日,越南外交部就此回应称,已根据经合组织的建议修改了多项法律文件,并正在制定国家行动计划以落实国际税务标准,愿与欧盟加强合作。
报道称,“税务不合作管辖区名单”由欧盟理事会每半年更新一次,旨在推动全球税收透明度和公平征税。被列入名单的管辖区可能面临欧盟成员国的防御性措施,如限制费用扣除、加强受控外国公司规则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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