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海关与瑞士海关实现“经认证的经营者”(AEO)企业信息自动交换,促进互认便利措施直达快享

发布日期:2026-01-06 11:48:28来源:海关发布作者:
2026年1月5日起,中国海关与瑞士海关正式启动AEO企业信息自动交换,这一举措的核心变化是将两国海关间的AEO企业信息交换由原来的人工交换升级为系统自动交换,由定期每月1次提升至每天1次,显著改善了信息交换的及时性、准确性和安全性,助力两国企业更及时、更快捷享受互认便利措施,进一步提升通关效率。

近日,瑞博(苏州)制药有限公司一批货值约1500万元的原料药产品经南京海关隶属常熟海关监管后,从瑞博仓库运送到上海浦东机场,产品将发往瑞士苏黎世机场。该企业供应链部朱燕随即将发货文件和“经认证的经营者”(AEO)编码告知瑞士客户,便于产品快速清关。“鉴于我司产品特性,客户对到货时间要求很高。成为AEO后,企业能享受到降低查验率、优先通关等便利措施,提货时间由原来的1至2天缩短至当天提货,客户能更早提到货物、更快满足下游工厂的生产需求。”朱燕高兴地表示,“中国和瑞士两国海关实现AEO企业信息自动交换将更进一步提升我司货物通关效率,同时将进一步增强企业的国际市场竞争力。”

2026年1月5日起,中国海关与瑞士海关正式启动AEO企业信息自动交换,这一举措的核心变化是将两国海关间的AEO企业信息交换由原来的人工交换升级为系统自动交换,由定期每月1次提升至每天1次,显著改善了信息交换的及时性、准确性和安全性,助力两国企业更及时、更快捷享受互认便利措施,进一步提升通关效率。

中瑞海关AEO互认合作始于2015年,双方经过三轮谈 判完成互认磋商,于2017年成功签署并实施AEO互认协定。根据互认协定,中瑞海关向进口自对方 AEO企业的货物实施了减少查验、视为安全的贸易伙伴、优先对待、加速处理、快速放行等多项便利措施,显著提升了国际供应链安全与便利化水平,有力促进了双边经贸合作。

海关总署企业管理和稽查司信用管理处处长范蕾蕾表示:“AEO企业信息自动交换是智慧海关建设成果在AEO合作领域的生动应用,通过数字化转型升级,帮助 AEO企业更快、更准、更直接地享受互认便利措施,进一步降低通关和物流成本。下一步,中国海关将继续推动与更多AEO互认伙伴实现AEO企业信息自动交换,不断优化完善系统功能,提升AEO便利措施落实智能化水平,持续提升AEO企业获得感。”

免责声明:文章为转载,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涉及作品版权问题,请与我们联系(010-67800234)删除。文章内容仅供参考,不构成投资建议。投资者据此操作风险自担。
分享到

公告

热门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