斯洛伐克政府对销售电力的超额收入征税

发布日期:2023-02-02 08:43:14来源:驻斯洛伐克共和国大使馆经济商务处作者:
斯洛伐克政府批准了一项法规草案,对销售电力的超额收入征税,该规定自公布之日起生效。

斯政府批准了一项法规草案,对销售电力的超额收入征税,该规定自公布之日起生效。

风电市场收入上限为180欧元/兆瓦时,太阳能电力为120欧元/兆瓦时,地热电力为180欧元/兆瓦时,水能电力为180欧元/兆瓦时,生物质气体燃料电力为240欧元/兆瓦时,生物质固体燃料电力为240欧元/兆瓦时,垃圾焚烧电力为100 欧元/兆瓦时,核电为180 欧元/兆瓦时,褐煤电力为230欧元/兆瓦时,矿物油和生物液体电力为180 欧元/兆瓦时,泥炭电力为180欧元/兆瓦时。

根据斯国民议会全体会议于2022年12月6日批准的能源法修正案,对装机容量超过0.9兆瓦 (MW) 的能源生产商和供应商,其超额收入也将被征税。装机量不超过0.9兆瓦的小型能源,抽水发电厂或生物甲烷厂应免征该税。 

斯经济部在解释性报告中表示:征税期间,超额收入金额的具体征收方式将由政府通过法规确定,征税金额为超额收入的 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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