孟加拉国制定国有银行和金融机构董事遴选标准
为加强16家国有银行和金融机构公司治理,孟制定国有银行和金融机构董事遴选办法。
据孟加拉国《每日星报》12月25日报道,为加强16家国有银行和金融机构公司治理,孟制定国有银行和金融机构董事遴选办法。
该项改革主要包括以下内容。一是禁止各部部长和常秘担任国有银行和金融机构的董事长和董事。二是孟财政部将设立专门遴选委员会组织实施。三是国有银行和金融机构董事会至少有1名注册会计师、1名退休地区法官和1名银行职业经理人。四是三分之一的董事由相关从业经验的女性担任。五是董事要有最少10年的行政或管理经验且无刑事和金融腐败等犯罪前科。六是董事可连续任期3届或9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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