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交所:免收近期受疫情影响地区上市公司上市年费
关于免收近期受疫情影响地区上市公司2022年相关费用的通知 北证公告〔2022〕12号 各市场参与人: 为加大对实体经济的支持力度,支持受新冠疫情影响较大地区经济加快恢复发展,经研究,北京证券交易所决定免收注册地在深圳市、内蒙古自治区、山东省、吉林省、上海市的上市公司2022年上市年费。
关于免收近期受疫情影响地区上市公司2022年相关费用的通知
北证公告〔2022〕12号
各市场参与人:
为加大对实体经济的支持力度,支持受新冠疫情影响较大地区经济加快恢复发展,经研究,北京证券交易所决定免收注册地在深圳市、内蒙古自治区、山东省、吉林省、上海市的上市公司2022年上市年费。
特此通知。
北京证券交易所
2022年3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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