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萨克斯坦批准《欧亚经济联盟烟草消费税协定》

发布日期:2021-04-06 15:56:09来源:驻哈萨克斯坦共和国大使馆经济商务处作者:
《协定》规定,自2024年起,在欧亚经济联盟国家对烟草制品实行指导税率及浮动区间;授权欧亚经济委员会理事会制定批准烟草制品消费税指导税率,并在具备经济合理性的情况下对其作出变更。

国际文传电讯社努尔苏丹4月1日电,哈萨克斯坦总统托卡耶夫当天签署《关于批准〈欧亚经济联盟成员国烟草制品消费税政策实施原则的协定〉的法令》。《协定》于2019年12月19日在圣彼得堡签署。

《协定》规定,自2024年起,在欧亚经济联盟国家对烟草制品实行指导税率及浮动区间;授权欧亚经济委员会理事会制定批准烟草制品消费税指导税率,并在具备经济合理性的情况下对其作出变更。2024年,烟草制品消费税指导税率以本币计价,等值35欧元/1000支。为统一税率,烟草制品消费税实际税率可在不超过指导汇率上下20%的区间内浮动。《协定》有利于确保欧亚经济联盟成员国统一烟草制品消费税征管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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