亚美尼亚税务新要求:微型经营主体需报送税务报表

发布日期:2021-02-01 09:14:25来源:驻亚美尼亚共和国大使馆经济商务处作者:
1月27日,亚国家收入委员会称,微型经营主体今年首次需向税务机关报送报表,2020年度报表报送期限为2021年2月1日前。如果违反规定期限,将予以行政处罚。

阿尔卡新闻网报道,1月27日,亚国家收入委员会称,微型经营主体今年首次需向税务机关报送报表,2020年度报表报送期限为2021年2月1日前。如果违反规定期限,将予以行政处罚。该报表格式简单,报送方式为通过收入委员会电子报表系统报送电子文件。

据亚国家收入委员会数据,2020年,亚注册了约4万家微型经营主体,其中大多数是自由职业者,共有2.2万名员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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