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挝央行颁布新的《货币兑换业务决定》
新的《货币兑换业务决定》规定,老挝个人和法人实体想要经营货币兑换业务,必须从央行获得许可证,且只有经营酒店和旅游业相关业务并符合要求的法人实体才有资格从央行获得货币兑换业务许可证。
据《万象时报》7月14日报道,面对美元、泰铢等国际货币对老挝基普不断升值的情况,老挝国家银行颁布了新的《货币兑换业务决定》,旨在将老挝基普对主要国际货币的汇率保持在5%的浮动范围内。
新的《货币兑换业务决定》规定,老挝个人和法人实体想要经营货币兑换业务,必须从央行获得许可证,且只有经营酒店和旅游业相关业务并符合要求的法人实体才有资格从央行获得货币兑换业务许可证。
同时《决定》还规定,货币兑换点不得在其申报的营业场所之外提供服务,如若违反,每次将面临300万基普的罚款。
《决定》禁止货币兑换服务提供商与商业银行直接进行货币兑换,如若违反,每次将面临500万基普的罚款。货币兑换服务提供商须按照规定和央行的汇率来设定汇率,如若违反,每次将面临500万基普的罚款。此外,还需每天向央行报告汇率,如若违反,每次将面临10万基普的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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