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加大对中小企业税收减免力度
乌兹别克斯坦报纸网5月18日报道,乌总统米尔济约耶夫当日签署《关于在新型冠状病毒大流行期间居民和经营主体的扶持措施》总统令,对企业和居民提供各项优惠政策。
根据该总统令,企业和居民将获得包括税收减免、利息补贴、多子女家庭补贴等优惠条件。总统令主要内容如下:
免除小企业、市场和商贸城、电影院、公共餐饮企业、公交公司、运动保健机构以及从事客运服务、日常生活服务、房屋租赁(包括宴会用地租赁)服务的法人2020年6月1日至9月1日间的财产税和土地税;
免除小企业根据3月19日和4月3日总统令可免息延期(分期)支付的4、5月财产税和土地税以及自2020年1月1日起至5月15日期间土地税和财产税的罚金;
经营主体最长可延期120日缴纳进口商品和服务增值税;从事外贸活动1年以上的小微企业可向海关申请延期支付7月1日前进口商品(消费品除外)的关税和消费税,但应在120日内完税;
小微企业(生产完税消费品的企业、国有企业和资本金国有比例超过50%的法人除外)2020年5月1日至7月1日间的社会税税率从12%降至1%;
2020年9月1日前暂停征收小微企业2020年5月15日之前的欠税和违反税法的罚款;税务机关应撤回从小微企业银行账户针对上述欠税和罚款的冲销和转账托收指令;纳税人有权撤回未完成的上述款项缴纳指令;
对利率不超过央行基准利率1.75倍、以本币发放的投资贷款,国家创业支持基金补偿贷款合同第一年的利息;对2020年10月1日前以本币发放、总额不超过5亿苏姆(49455美元)、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贷款,补偿贷款合同期内利息;
将塔什干市纳入使用财政部资金向新建和改造个人住宅提供贷款的试验地区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