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商投资的有关规定

发布日期:2011-04-20 11:59:10来源:驻斐济使馆经商参处作者:
  2009年1月16日生效的“外国投资规定”对保留类产业、限制类产业作了调整,是现阶段规范斐投资行为的重要文件。主要内容如下: 【保留类产业类型】   保留类行业只允许斐济公民及其企业经营,它们是:奶吧及咖啡厅;出租车;卡瓦(Kava)贸易;市场摊贩;手工艺品;裁缝店;个人及家用品修理;水暖店;电器店;苗圃;日间托儿所;网吧、游戏娱乐中心;家庭旅店;烤面包(糕饼)店(在外资拥有的酒店/度假村内经营的除外);背包者简易酒店;夜总会(在外资拥有的酒店/度假村内经营的除外);酒吧(在外资拥有的酒店/度假村内经营的除外)。 【限制类产业类型】 (1)渔业:斐济公民必须至少占股30%,外国投资者自营运之日起必须至少拥有50万斐元现金或实缴资本。 (2)林业(植物管理和伐木):外国投资者必须确保增值并自营运之日起至少拥有50万斐元现金或实缴资本。 (3)烟草生产:在国内生产的香烟中,至少75%的烟叶须在当地种植加工,并且外国投资者自营运之日起必须至少拥有50万斐元现金或实缴资本。 (4)旅游业(文化遗产):外国投资者自营运之日起必须至少拥有50万斐元现金或实缴资本。 (5)服务业 ①不动产管理:外国投资者自营运之日起必须至少拥有100万斐元现金或实缴资本,并须依照“不动产代理法”取得证明;只经营房屋出租的外国投资人自营运之日起必须至少拥有25万斐元现金或实缴资本。 ②不动产开发:外国投资人自营运之日起必须至少拥有500万斐元现金或实缴资本。 ③建筑施工:外国投资人自营运之日起必须至少拥有100万斐元现金或实缴资本。 ④推土:外国投资人自营运之日起必须至少拥有100万斐元现金或实缴资本投资。 ⑤岛际船运和乘客服务(不含旅游附属服务):外国投资人自营运之日起必须至少拥有50万斐元现金或实缴资本。 【其他类产业】   对于上述保留类和限制类产业以外的其他产业,外国投资者自营运之日起必须至少拥有25万斐元现金或实缴资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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