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哈马吸引外资优惠政策介绍
巴哈马政府为鼓励外来直接投资,主要采取了对进口关税实施减免和取消不动产税等措施,所采取的这些激励措施,又主要通过下列有关的法律实施来实现。
一是为鼓励巴哈马旅游酒店设施建设,巴哈马制定《酒店鼓励法案》。该法案规定,新建酒店和旅游游览区,免除建设所需材料和设备关税;免除配套临时建材厂建设所需设备和材料的关税(新建酒店规模和房间数量有具体要求);已有酒店改造和重新装修,所需的材料设备和家具等,减按10%税率征收关税;新酒店和旅游游览区,自使用之日起,前10年免不动产税,后十年减不动产税,按每年每床征收20美元不动产税。目前该法案的修正案已提交议会讨论,争取税收减免达到30年;免除巴哈马成员岛(family islands,除新岛、大巴哈马岛以外)的政府印花税;
二是为建立和发展出口产品生产企业,巴哈马制定《出口制造业鼓励法案》。该法案规定:凡获许可企业,对进口生产所需的设备或原材料,所生产的产品属于许可产品,且设备和原材料不受贸易保护的,以及企业预定的其他必备物料,予以免除关税;免除出口税,期限为25年;免除企业厂房设施不动产税25年,税期自企业投产之日算起;免除企业的牌照费,费率按照每年工厂、厂房和机械的市场价值计算(超过2000万美元---30万美元;低于2000万美元但高于500万美元---17.5万美元)。免除企业所得税,税期为25年。
三是为鼓励建立和发展巴哈马工业项目,巴哈马制定《工业鼓励法案》。该法案规定:凡获许可企业,进口生产许可产品所需要的、且不受贸易保护的设备或原材料,以及企业预定的其他必备物料,予以免除关税;免除出口税,期限为15年;免除企业厂房设施不动产税15年,税期自企业投产之日算起;免除企业的牌照费,期限为15年;免除企业所得税,税期为15年。
四是为推动大巴哈马岛的经济发展,巴哈马制定《毫克斯比尔小湾协定》(HAWKSBILL CREEK AGREEMENT) 。该协定规定:凡自由贸易区企业,免除其利润税、资本收益税、遗产继承税、收入税、商业利润税、分销税、礼品税、货物进出口税,关税免除期至2054年,不动产税免除期至2015年。(大巴哈马岛自由港596 平方公里区域为自由贸易区,政府赠与土地13.8万公顷,该自由贸易区始建与1955年,该协定有效期至2054年)
五是为鼓励巴哈马产业全面发展,巴哈马制定《关税法案》。现有关税法案的第1、8和10条规定:可免除农业、花卉业、园艺业、渔业、林业、别墅和轻工业以及商业印刷业所需的原材料、消耗品和设备的关税。此法案中的每一条都明确规定了各类原材料开始享受免税政策的时间表。未列入时间表内的材料、消耗品和设备,生产厂家可减按10%付税。法案的第8条只针对巴哈马籍投资者。
六是为鼓励巴哈马酒业发展,巴哈马制定《 烈酒和啤酒生产法案》。该法案规定:免征烈酒和啤酒制造企业进口的原材料和设备关税。
七是为鼓励在指定的成员岛建立经济企业发展区,巴制定《成员岛经济企业区法案》。该法案规定:凡在指定区域内从事企业或投资的个人可享受一定的减免税收和财政奖励措施,但具体内容会随时依情况而变动。
八是为鼓励在巴哈马境内建立和运营工业和商业自由区,巴制定《自由贸易区法案》。该法案规定:凡巴哈马贸工农公司管理的商业和工业自由区,区内获许可企业进口的商品和产品,免除关税和不动产税(提供商店销售消费的除外)。凡持有许可证的企业,有权建立和经营相关业务,不必再申请其他许可证或批准证书。所使用或处理的资产、机械或商品不征收任何税费,包括印花税;对受雇于区内任何企业的个人所得,免除所得税 (国民保险费例外)。
九是为保护分时度假消费者的利益,开发、规范和管理分时度假项目,巴哈马制定《巴哈马度假计划分时法案》。(目前该法案重新审议,以变化为准)。该法案规定,投资分时酒店,免除所需建筑材料和设备的关税,按照酒店在首都和成员岛划分,首都分时酒店规模不得低于50个单元(成员岛不得低于25个单元)。
十是卡西诺博彩业优惠减让。为鼓励巴哈马博彩业发展,根据巴哈马与外来投资者的有关合同协议,部分免除开发商每年的营业执照费和赌场营利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