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立公司手续
(一)成立各类商业公司的共同要素 1、形式条件 (1)公司名称:申请注册的公司名称不能与已注册的公司名称重复。商业注册中心出具有效期为六个月的“非重名”证书。 (2)投资股金:包括货币投入和实物投入。货币投入的公司资金需通过公证人或银行申报,非本国居民的股东或合伙人的资金需通过在阿尔及利亚当地银行开设开放性的外汇账户申报。对于实物投入,由法院指定审计员对实物投入进行估价,评估报告归入公司章程中。 (3)注册资金(公司资本额):不同法律形式的公司注册资金有所不同(详见下文)。 2、实质条件:公司章程,公司章程是成立公司不可或缺的法律文件,必须有所有的股东或合伙人签字认可。 3、成立公司时所需提交公证人的文件: (1)拟注册公司的“非重名”证书 (2)公司所在地的租房契约 (3)关于货币投入的公司资金已到帐的银行证明 每位法人股东所需提交文件: (1)该法人股东领导机构授权其代表入股新成立公司的授权书 (2)该法人股懂得注册证书 (3)该法人股东的公司章程 每位自然人股东(合伙人)所需提交文件 (1)出生证明 (2)至少三个月之前签发的无犯罪记录证明 公司董事或监事会成员除上述两个文件外,还须提交身份证复印件。 4、注册公司所需文件: (1)填写的商业注册中心的注册表格 (2)公司所在地的房产证或租房契约 (3)股东(合伙人)出生证明(Extrait de l’acte de naissance)和无犯罪证明(Casiers Judiciaires)(注:中国公民须在国内做好公证,然后通过我外交部领事司和阿尔及利亚驻华使馆进行认证) (4)公司章程(两份) (5)公司名称的“非重名”证书 (6)公布公司成立通知:通知由公证人起草(综合公司章程内容),交国家工商登记中心,并由公证人或公司在广告公报(Bulletin Officiel des Annonces Légales)和一家国家报纸上刊登 (7)购印花税收据(4000第纳尔) (8)注册费用收据(按注册资本大小确定) (9)若拟从事法律有特殊规定的行业,应出示有关许可证 (二)阿尔及利亚常用的几种商业公司形式 1、股份公司(SPA) 股份公司的资本被分为股份,由股东持有,股东所承担的损失仅限于其投资比例部分。股份公司的公司股东人数不得低于7人,注册资本不低于100万第纳尔。股份公司的领导层可以按照法国习惯设立董事会或按照德国习惯设立监事会,并设主席职位。股份公司必须有一名审计员。 2、有限责任公司(SARL) 有限责任公司由2名以上、20人以下的合伙人组成,注册资本不低于10万第纳尔。公司须指定一名或若干名领导作为决策者和代表,必须有一名审计员。 3、独人有限责任公司(EURL) 只有一名股东组成的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不低于10万第纳尔。 (三)集团和联合体 若干法人企业可基于自由意愿通过合同关系建立集团企业或联合体,集团企业注册后成为法人,其组成的各个法人仍具独立地位。集团的活动可以是盈利性的,也可以是非盈利性的。目前联合体的模式被实际应用于若干家外国企业、或外国企业和本国企业联合投标、承揽某一工程项目。承揽项目的外国公司联合体中各个组成公司在阿尔及利亚必须有其自身法律存在,即以在阿本国注册的公司、或子公司、或其它稳定的机构形式存在,不能仅仅以某某联合体的名义存在。 (四)联络处、分公司和常设机构 1、联络处 联络处是不具有独立营业资格的、不能从事盈利性活动的机构,不产生任何当地收入所有的运作资金都来自其国外总部。成立联络处必须在银行开立可兑换的第纳尔账户,通过官价兑换国外汇入的外汇资金用于代表处的日常开支。 联络处由贸易部审批,成立前须出示2万美元的保证金,并有2000美元存在阿当地银行冻结账户上作为担保,同时开设可兑换第纳尔账户,汇入相当于联络处一个季度运营所需基本费用的外汇资金。联络处批准的有效期为两年,可续展。 2、分公司 外国公司可在阿尔及利亚注册分公司,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仅以国外总公司名义进行开拓业务、寻求客户等商业活动。 3、常设机构 除了上述的公司、联络处、分公司外,外国公司在阿尔及利亚还可设立常设机构。常设机构是个模糊概念,不是法定的存在形式,主要是基于外国公司在阿履行合同时产生,由于有合同,外国公司可开设银行账户、有雇工的权利、可以汇出合同工程款。这种存在形式是临时性的,在实际中会遇到缺乏营业执照所带来的一系列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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