亚丁自由区投资指南
(2004年颁布) 一、100%的外资项目将享受如下优惠政策,并受到法律的保障 1、免除15年的贸易、工业税收;如超过期限,可再延长,但不超过10年。 2、可自由将资金和利润汇出自由区。 3、对外汇不设任何限制。 4、免除除也门人外的外籍工人的收入所得税。 5、对雇佣外籍劳务没有任何限制。 6、自由选择投资领域。 7、自由确定价格和利润。 二、自由区提供的专项保障 1、下列项目之一可获得增加免除10年税收的待遇。 (1) 项目所生产的产品75%用于出口; (2) 项目人员超过100人的; (3) 项目使用超过75%的本地原材料的; 2、给与投资人在自由区内投资项目用地,并象征性收取租金,其他配套的专用广场、道路、绿地免费使用; 3、向那些投资于生产出口产品的工业项目:如石油化工、成衣、电子、轻工等项目提供分析选择项目服务。 4、投资者方便获取专项服务(用地用水用电),优先帮助解决所遇到的困难; 5、提供项目所需要的经过培训的技术人员; 6、帮助投资者获得用于建设项目所需要的资料; 7、帮助项目所产产品的销售、办国内外展览及介绍其他客户等服务。 注:本优惠政策至今继续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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