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SEC通过《外国公司问责法案》最终修正案
该法案要求,外国发行人连续三年不能满足美国公众公司会计监督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检查要求的,其证券禁止在美交易。
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SEC)当地时间3月24日公告称,SEC已通过《外国公司问责法案》最终修正案,并征求公众意见。这意味着在美上市的中概股将面临更大的退市压力。
来源:SEC
该法案要求,外国发行人连续三年不能满足美国公众公司会计监督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检查要求的,其证券禁止在美国交易。
新华社此前报道称,虽然该法案适用于所有在美上市的外国公司,但美国媒体和市场分析人士普遍认为其主要针对在美上市的中国公司。
有分析指出,《外国公司问责法案》不仅阻碍外国公司赴美上市,也损害投资外国公司的美国投资者利益,削弱全球投资者对美国资本市场的信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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