孟加拉国新政要求所有重大项目必须提交可行性报告

发布日期:2021-01-14 11:31:55来源:驻孟加拉人民共和国大使馆经济商务处作者:
孟政府新规要求耗资5亿塔卡以上的项目必须提交可行性报告。可行性报告必须提供项目地址的详细描述,及施工土地的权属证明等。

据孟加拉国《每日星报》和《金融快报》1月13日报道,孟政府为解决项目拖延和费用超支问题,设定了提交项目可行性报告的要求。此前,孟各政府部门提交项目发展计划时,无需提交项目可行性报告,所以项目发展计划获批后,出现执行单位没有项目用地,导致项目执行超期或拖延。孟政府新规要求耗资5亿塔卡以上的项目必须提交可行性报告。可行性报告必须提供项目地址的详细描述,及施工土地的权属证明等。对需要孟提供大额税金支持的项目,也需提供可行性证明。目前,孟每年有1800至1900个在执行项目。 

免责声明:文章为转载,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涉及作品版权问题,请与我们联系(010-67800234)删除。文章内容仅供参考,不构成投资建议。投资者据此操作风险自担。
分享到

公告

热门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