埃及政府修订投资法法规,在新行政首都地区授予类似于苏伊士运河的奖励措施
内阁的决定案文指出,这项修正案属于振兴新行政首都投资活动的工作框架。
据埃及金融财经门户网站almalnews11月25日(星期三)报道,埃及内阁部长理事会在其每周一次的会议上批准了一项决定草案,该决议草案涉及修改《投资法执行条例》第(10)条第二款,在2017年第72号法颁布的《投资法》规定的适用范围内在(A)部分进行了修改。
内阁的决定案文指出,这项修正案属于振兴新行政首都投资活动的工作框架。
他解释说,这是通过对新行政首都地区(类似于苏伊士运河经济区和金三角经济区)的投资者给予奖励,从而有助于支持和发展国民经济,因为这是埃及目前正在实施的最重要的国家项目之一。
在会议期间还批准了其它一些决定,其中包括批准了在11/22/2020会议上发布的解决投资合同争端问题部长级委员会的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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