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曼工业城管理局发布新规吸引投资
为吸引投资,阿曼工业城管理局(Public Establishment for Industrial Estates,Madayn,以下简称“管理局”)于今年5月发布第169/2020号决定,对《工业城投资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的部分条款进行了修订。管理局商业规划发展司司长Hasan称,本次修订,赋予管理局更多权力,将有助于改善工业城投资环境、吸引内外投资。
《办法》规定了工业城招商、修建、管理、运营等方面的事项。
一、根据项目种类,开发商土地使用合同和投资协议有效期最长可达99年。
二、各省有权批准本省工业城内不超过10万平方米的工业用地投资申请。
三、管理局应在10天内批复投资申请,并自申请批准之日起30日内完成合同签署及其他手续。
四、营业许可证每年更新,并与生产经营活动挂钩,如未达到要求(主要为用工阿曼化比率),许可证将被吊销或不予更新。
五、租赁合同一次期限为30年,可以等长续约,不得转租。
六、任何人不得在工业城内开展违背法律、法规的活动;除许可证持有人外,其他任何人不得在工业城内开展任何活动。
《办法》还明确了合同到期后的相关事务处理程序,对投资者与运输公司之间的关系进行了规定。当项目因特殊原因无法继续时,投资者和开发商在其租赁的土地上修建的建筑物和设施,在符合相关条件的前提下,可以出售给拥有相同资质的企业或个人。在特定时间段内,为投资者提供服务的货物运输公司及运输中间商,在未经投资者同意的情况下,不得将空的运输工具驶入园区。
此外,《办法》要求投资者必须为雇员提供符合要求的居所和设施等,并列举了一系列违规行为及相应的惩罚措施,以保障双方权利。
Hasan表示,管理局正按照“阿曼2040愿景”制定工业城2040发展规划,将充分发挥自身在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方面的作用,积极推动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模式,在保留阿曼特色的基础上建立世界一流的工业城。
截至2019年底,管理局下辖的各工业城吸引总投资额达66亿里亚尔(约合25亿美元),同比增长1.54%;共有投资项目2313个,其中,现有项目1759个,在建项目285个,已分配土地项目269个;创造就业岗位6.1万个,阿曼化比率达34%;总面积1.14亿平方米,利用率为可投资总面积的5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