印度尼西亚创业法令草案不限制煤矿特许权面积 更有利于投资
据印尼媒体Kontan报道,有关煤炭和矿物的2009年第4号法令,是限制煤矿面积,只能1万5000公顷((ha),该法令使大规模煤矿业在合同期满后造成争论,因煤矿区面积能被缩减。
如今,延长煤矿业合同,更具明确性,因在创业法令草案(RUU Cipta Kerja)或者是创业综合法(Omnibus Law Cipta Kerja)内,并没有限制特殊采矿营业执照(PBPK)运作区的面积。意思是说,这对煤矿商来说是个好消息,因矿区面积不会因此缩减。
如今,有7家煤矿业公司持有的煤矿开采工作协议(PKP2B)的合同期已临近期满和必须延长。
印尼煤矿业协会(APBI)执行经理亨德拉.西纳迪亚(Hendra Sinadia)称,创业法令草案内有数项条款,能推动投资氛围,可能更有利。
因为再没有1万5000公顷的面积限制和提供30年开采运作许可证,以及每10年能延长合同期限,直至综合煤矿使用和发展的煤矿业的矿区寿命。“该事宜也将对普遍的投资提供正面的情绪,我认为制订综合法令草案,当然是为推动投资。” 亨德拉.西纳迪亚说。
数家煤矿大企业不愿对有关矿业综合法制订作出进一步的反应。Bumi Resources公司经理帝勒普.斯里法斯达发(Dileep Srivastava)阐明,与Arutmin Indonesia公司的命运有关,Bumi Resources公司仍将等待政府最后的决定。“先等待最后的决定,之后我们才可能对煤矿业界有利的草案置评。”
与Bumi Resources公司持着相同看法,Adaro Energy公司公共关系经理菲巴丽娅蒂.纳迪拉(Febriati Nadira) 称,公司不愿作太多假设。“我们了解的是现有的条例,目前已保障持有煤矿开采工作协议的煤矿业,只要能符合条例指定的条件,就能延长合同,即符合行政、技术、环保和财政方面的条件。”
创业综合法法令草案制订小组成员阿赫玛德.雷迪(Ahmad Redi)对记者称,目前传出的草案,仍有可能变化。“仍可能变化,煤矿开采工作协议的前矿区面积被缩减成为1万5000公顷的建议,可能在与国会(DPR)讨论时通过。”
他补充说,至今,该由国营企业提出的煤矿开采工作协议的前矿区面积缩减的建议,持续加强。
此前,国会第7委员会主席苏庚.苏帕尔沃多(Sugeng Suparwoto)确定,创业法令草案和煤矿与矿物法令修订的讨论,将同步进行。如此一来,登载于该2项条例的条规和内容,不会互相冲突。
他续称,明确的是,综合法的等级更高。“综合法里的条规,当然不会登载于别的法令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