孟加拉外国投资优惠政策

发布日期:2019-05-20 09:42:46来源:驻孟加拉国经商参处作者:
孟加拉国政府对外国投资提供一系列税收减免政策,对部分行业投资企业的产品出口给予一定的现金补助。

一、 优惠政策框架

孟加拉国政府对外国投资提供一系列税收减免政策,对部分行业投资企业的产品出口给予一定的现金补助。

【优惠政策】孟加拉国政府通过工业政策、进出口政策、出口加工区管理局条例等多种渠道制定了一系列税收减免优惠政策,包括:

(1)享受减免税期。特定地域、行业投资享受5-7年的所得税减免基础设施投资可享受最高十年所得税减免;

(2)新设立企业建厂和机器成本可享受快速折旧法,替代减免税期;

(3)根据双边税务条约,避免双重征税;

(4)进口资本设备关税优惠(出口导向性企业为1%,其他企业为3%); 

(5)出口导向型企业,进口原材料关税优惠; 

(6)提供报税仓库便利;

(7)对特定产品出口提供5%-20%比率不等的现金鼓励和出口补贴;

(8)享受出口促进基金,出口信贷担保,出口导向型企业产品的20%可本国销售;

(9)特许权使用费、技术转让费和技术服务费收入可汇出;

(10)投资额超过7.5万美元,可申请永久居留;超过50万美元,可入籍。

二、行业鼓励政策

孟加拉国鼓励以出口为导向的企业赴孟加拉国投资,以拉动本国经济并扩大就业。为鼓励投资并刺激出口,孟加拉国政府对部分行业实行现金补贴,具体补贴比例为:

2017/18财年,共有27类种产品享受补贴,具体比例如下:美、加、欧盟之外的纺织品市场3%、本地纺织品4%(中小企业另加4%),造船、骨粉、土豆、黄麻纱线、硬质皮革5%,冷冻鱼虾2-20%,黄麻制成品5-20%,PET塑料10%,皮革制品13%,轻工品、家具15%,稻草、甘蔗制作的手工制品15%-20%,加工农产品、清真肉、蔬菜种子20%等。

孟加拉国对于绝大多数行业投资并无限制,给予外国投资国民待遇。部分政府鼓励的行业存在激励政策,例如能源领域,投资建设独立电站(IPP电站)享有投产后15年内免征所得税。鼓励政策主要存在于经济区和出口加工区等特殊经济区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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