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资几内亚比绍,优惠政策知多少?|聚焦国别投资合作之几内亚比绍篇

发布日期:2024-07-15 09:34:55来源:国际商报作者:
投资几内亚比绍有哪些优惠政策?

7月10日,国家主席习近平在北京人民大会堂同来华进行国事访问的几内亚比绍总统恩巴洛举行会谈。两国元首一致同意,将中国同几内亚比绍关系提升为战略伙伴关系。

下面我们一起来看看,投资几内亚比绍有哪些优惠政策。

投资条件

几内亚比绍是农业国。从吸引投资角度看,几内亚比绍具有以下特点:自然条件尚可,可兼营农牧渔业;对外来投资者持欢迎态度,市场门槛不高;劳动力充裕,具有成本优势;初级产品廉价,欢迎低端产业。

几比政府的施政纲领致力于减贫计划、电力建设、港口项目、通讯网络、渔业设施、道路建设、航空设施和旅游发展等。

优惠政策

【申请部门】几比投资促进局和财政部下属投资保护办公室受理审核有关优惠待遇等事宜。

【审核标准】审核标准看项目对几比经济发展的贡献率,主要参考标准如下:

(1)对外结算外汇盈余;

(2)为国有资源及其加工增值;

(3)为国民经济其他部门带来活力;

(4)创造新的附加值;

(5)创造新就业岗位;

(6)投资规模与就业岗位关系比;

(7)提供新产品,提供新服务,提高现有产品质量;

(8)转让技术,特别是合适技术转让;

(9)符合地区发展目标;

(10)为粮食自足作出贡献。

【优惠政策框架】不涉及限制类的投资项目,可以享受减半(50%)待遇。几比限制类目录主要有:在几比举办批零业、经营传统初级产品出口贸易(诸如腰果、可可、棕榈油和木材)、汽车租赁业、维修业、民建业、咖啡馆、啤酒馆、迪舞厅、餐饮业、面包房、服装店和赌博业等。在上述领域投资,不享受减免待遇。

如涉及投资金额比较大,几比财政部长需会商该国央行行长意见后办理。一般由财政部下属投资保护办公室(简称投保办)对项目是否给予优惠待遇做出裁决。项目实行优惠待遇后,如投资方未遵守有关义务,几比当局有权取消。项目停止经营活动后,投资方有义务报告投保办,该办根据设备(原享受免税进口)的残值,决定应缴税金。如有争议,可通过双边投资促进与保护协议寻求解决,或通过双边仲裁协议寻求解决,或通过国际重建和发展银行等机构寻求解决。

几比投资保护办公室对其所提供的服务适当收取费用,收费标准根据几比财政部有关规定计收。

经几比投保办批准的项目,可以享受以下鼓励待遇:减免工业税、资本税和附加税、关税(指用于投资基础性研究和实施临时或永久性设施所需物资的进口,项目实施后前两年生产所需的原辅助材料的进口)。

【行业鼓励政策】为鼓励植树造林类项目,几比对种植10公顷以上的造林项目给予免税待遇,最长期限为3年。

为发展基础设施类项目,几比对在比绍以外地区实施基础设施项目,减征应征税额的50%;而对实施公路、码头和仓库等基础设施,给予免税待遇。

为鼓励出口导向型投资,几比给予减征应征税额10%的待遇,最长期限为6年。

为发展进口替代类项目,特别是以粮食自给为目的的进口替代项目,几比给予减征应征税额10%的待遇,最长期限为6年。

为促进职业技能培训,给予免税待遇。

【地区鼓励政策】几比政府鼓励外国投资优先投资内地、边远和岛屿等地区。虽然几比目前没有设立工业园、开发区和保税区等,但对外国投资者有意开发内地、边远和岛屿地区(几比拥有60多个岛屿,很多岛屿现无人居住),几比政府允诺给予优惠待遇。

文章参考资料

《对外投资合作国别(地区)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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