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根廷农业概况及农业外资相关政策
阿根廷是传统的农牧国,农牧业发达,是世界农牧产品主要生产国和出口国之一,素有“世界粮仓与肉库”之称。国土面积278万平方公里,耕地面积2720万公顷,长期牧场14210万公顷。农业人口占总人口的10%,农业劳动力占总劳动力的9%,人均拥有耕地0.7公顷,每个农业劳动力负担耕地面积约为20公顷。农牧业产品出口是阿外汇收入的主要来源,出口总额占阿产品出口总额的50%—60%,为世界第八大农产品出口国。出口农产品主要有小麦、玉米、高粱、大豆、食用油、牛羊肉、羊毛、蜂蜜、皮革及其制品等。
一、种植业
阿粮食作物以小麦、玉米、高梁为主;油料作物以大豆、向日葵、花生为主。阿根廷政府重视选育和应用优良品种,专门制定了种子法,大豆、小麦、玉米、高粱、向日葵等均实现良种化。谷物为阿大宗出口农产品,几乎垄断了南美洲谷物出口市场,年产谷物4000多万吨,出口2000多万吨,占世界谷物贸易10%左右。阿根廷是大豆、玉米、小麦、高粱、豆油、豆粉、葵花籽油、梨、柠檬的主要出口国。
二、畜牧业
阿畜牧业发达,以养牛为主,同时还有养羊业、养禽业和养猪业等,畜牧业占农业总产值的40%。阿是世界上主要皮革生产国之一,年产鞣制牛皮近35万吨,皮制品出口收入9亿多美元。牛肉生产在阿经济活动中占有重要地位,农牧业产值的35%—40%来源于牛肉生产。牛肉出口是阿主要外汇来源,占阿肉类出口总额的85%,其余是禽肉、羊肉和猪肉。
阿根廷是奶业大国,其乳制品在国际贸易中占有一定的地位,约占世界市场份额的3%。中国从阿根廷进口的乳制品逐年增加,进口量从2008年的3000吨增加到2016年的2.6万吨,进口额从700多万美元增加到2586多万美元。目前我国约2%的进口乳制品来自阿根廷,主要产品是乳清粉和奶粉。
三、渔业
阿拥有海岸线4000公里,渔业资源贮量为8500万吨/年,是世界上迄今尚未被完全开发的仅余几个海区之一。阿根廷水域包括大陆坡在内捕捞品种达300种左右,有效捕捞并作为产品销售的品种约70种。主要品种有阿根廷无须鳕、小鳞犬牙南极鱼、阿根廷鳀、阿根廷滑柔鱼和虾类。渔业年产量100万吨左右,渔业产值约20亿美元,出口收入约12亿美元。阿根廷滑柔鱼是世界上仅次于太平洋褶柔鱼的第二大鱿鱼资源。
四、大豆产业发展情况
阿根廷大面积种植大豆始于20世纪70年代。90年代中期以来,大豆生产发展迅速,种植面积从1996年的590万公顷上升到目前的近2000万公顷,总产量从1100多万吨上升到目前的近5000万吨。1996年,阿根廷政府向孟山都公司颁发许可证,允许其在阿独家销售转基因大豆种子,目前阿转基因大豆种植面积已超过1700万公顷,占全国大豆种植面积的95%以上,其中90%以上是孟山都公司的转基因大豆种子。
五、阿根廷农业外资相关政策
阿根廷宪法和1993年颁布的第1853号法令规范了外商投资行为。宪法规定外国人与阿根廷人在劳动、经商、买卖和拥有资产等方面享有同等权利。外国人的产权不可侵犯,但必须依法办理有关手续。第1853号法令规定,外国公司在阿根廷投资一般无需政府事先批准,外国投资者与本国投资者有着同等权利和义务。
根据阿根廷法律,外资企业可在市场上自主购买自身发展所需的土地,企业享受所购土地的终身所有权。土地所有者在购地后,必须到有关政府产权登记部门登记。根据阿根廷税法,省、市两级政府有权依据土地的面积、位置、质量、用途等向土地所有者征税。如土地为私人所有,除需向省、市两级政府缴纳土地和财产税外,还有义务向联邦政府缴纳个人财产税。
早期阿根廷政府对企业所购土地的面积和位置没有限制。2011年12月22日阿根廷国会正式通过克里斯蒂娜政府提交的限制外国人购买土地的法案,使之成为了正式生效的法律。该法律规定,今后外国机构和个人在阿根廷购买的耕地不得超过该国农业土地面积的15%,而且每个国家的买家购买的土地不能超过允许外国人购买土地总量的30%。这意味着同一国家的投资者在阿根廷购买的耕地不能超过农业土地总面积的4.5%,从而可以有效避免阿根廷的耕地被来自少数国家的投资者集中控制。此外,法案还规定每个外国法人或自然人在阿根廷购买的土地不能超过1000公顷;拥有大量水资源的土地将不能出售给外国人;外国人在阿根廷购置土地将不再被视为投资行为。2016年6月29日,阿根廷新政府颁布820/2016号法令,取消了联邦对于外国投资者购买阿根廷境内土地面积统一上限的全国性规定,各省可视情出台针对外国投资者购买土地的具体限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