迪拜颁布“共同所有房产法”

发布日期:2019-10-09 09:28:07来源:驻迪拜总领馆经商室作者:编译/邓微云
新法律适用于迪拜的所有大型项目和共同所有的房地产项目,包括位于自由区内和特别开发区内的房地产项目。

据《海湾消息报》(Gulf News)9月24日报道,迪拜酋长穆罕默德颁布2019年第(6)号法律,根据该法律,迪拜房地产监管局(Rera)有权进一步监督迪拜“共同所有房产”的维护管理,包括房产维护管理公司(facilities management)向客户收费的情况。

根据新法律,房产维护管理服务供应商必须每6个月向Rera提交有关房产和公共区域维护管理的报告。Rera可以随时要求供应商提供与服务费相关的收支信息。房产维护管理服务供应商还须负责为该项目申请保险,租赁纠纷中心(Rental Disputes Centre)可以审查适用该法律的所有纠纷。如果开发商或管理公司未能对项目公共区域进行适当的维护,Rera还可以指派另一家房产维护管理公司。

新法律适用于迪拜的所有大型项目和共同所有的房地产项目,包括位于自由区内和特别开发区内的房地产项目。违反者将受到最高100万迪拉姆(约合27.23万美元)的罚款处罚。如果在一年内屡犯,罚款将增加一倍至200万迪拉姆(约合54.46万美元)。

为了规范共同区域的管理,共同所有房产分为三类:第一类包括大型项目,开发商负责管理、运营和维护公共区域及设施;第二个类包括酒店项目,此类项目的开发商指派一家公司来管理公共区域;第三类包括除总开发项目和酒店项目外的其他项目,由专业的管理公司来管理公共区域。第一类和第三类房产的业主委员会成员不得超过Rera选出的九个成员,并应在10%的共同房产完成注册后才能成立。除非有未售出的单元,否则开发商不能成为业主委员会的成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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