增值税成为吉尔吉斯斯坦主要税收来源
截至2025年11月,吉增值税总收入已超过1486亿索姆(约合17.1亿美元),成为主要税收来源。
据吉尔吉斯斯坦经济学人网2025年12月29日报道,截至2025年11月,吉增值税总收入已超过1486亿索姆(约合17.1亿美元),成为主要税收来源。其中,进口增值税占比超三分之二,总额达1058亿索姆(约合12.2亿美元),表明吉国内消费仍依赖于进口商品,且预算收入易受外部市场、物流和贸易波动影响。国内生产的商品和服务增值税398亿索姆(约合4.6亿美元),明显落后于进口,凸显国内生产与进口产品消费之间的结构性失衡。
此外,统计期内谷歌税达13亿索姆(约合1494.3万美元),尽管占比不大,但反映出数字消费快速增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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