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国数字平台依法注册量已达441个

发布日期:2023-11-24 13:39:49来源:泰国世界日报作者:
泰国电子交易发展办公室主任猜察纳透露,根据2022年数字平台服务商业法,规定作为提供电子中介服务业务的数字平台,允许用户以电子方式连接和交易,无论收费与否,都必须向ETDA通报业务营运资讯。

据泰国世界日报11月18日报道,泰国电子交易发展办公室(ETDA)主任猜察纳透露,根据2022年数字平台服务商业法(DPS),规定作为提供电子中介服务业务的数字平台,允许用户以电子方式连接和交易,无论收费与否,都必须向ETDA通报业务营运资讯。在第1阶段,根据DPS法第8条第1款的规定,提供一般数字平台服务的企业必须在今年11月18日之前及时通报相关信息,自开放通报系统以来,截止至11月14日已有441个平台完成通报,涵盖包括国内及国外的15类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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