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巴新《移民法》将于2026年11月1日起实施

发布日期:2026-10-13 16:19:33来源:驻古巴共和国大使馆经济商务处作者:
新法引入多项调整,包括第98条允许在国防、疫情或重大公共利益等例外情况下限制古巴公民入境,并废除滞留海外满24个月自动丧失居留权的旧规,改为“有效移民居住地”认定。

古巴新《移民法》(第171/2024号法令)及其条例将于11月1日起正式生效。新法明确禁止公民离境的11种法定情形:受司法程序约束有出境禁令者;有未了结刑事处罚且含出境限制者(经法院特许除外);服兵役人员;因国防和国家安全受限者;对国家负有未了义务或民事责任且被明确限制者;缺乏保护高技能劳动力规范所需批准的工作人员;缺乏官方信息安全保护规范所需批准的工作人员;未获法定代表人批准或缺乏司法替代裁决的未成年人;因其他公共利益受限者;履行监管职能的相关机构人员;以及违反移民、外侨及国籍法律规定者。

新法引入多项调整,包括第98条允许在国防、疫情或重大公共利益等例外情况下限制古巴公民入境,并废除滞留海外满24个月自动丧失居留权的旧规,改为“有效移民居住地”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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