驻法兰克福总领馆:签证申办须知

发布日期:2026-08-14 16:41:55来源:中国驻法兰克福总领馆作者:
中国驻法兰克福总领馆不直接受理持普通护照者的签证申请。持普通护照者申请中国签证请到法兰克福中国签证申请服务中心办理。

一、申请流程

(一)中国驻法兰克福总领馆不直接受理持普通护照者的签证申请。持普通护照者申请中国签证请到法兰克福中国签证申请服务中心办理。

请登录中国签证申请服务中心(以下简称“签证申请中心”)网站https://www.visaforchina.cn/globle/,找到对应的签证申请中心,注册后登录。根据提示在线填写《签证申请表》、上传申请材料并提交,等待审核通过。所有申请人(不含中国香港、中国澳门签证申请人)均须使用该网站在线填写申请表并完成申请材料上传。 待申请状态为“Approved”时,向法兰克福中国签证申请服务中心递交相关材料 。

法兰克福中国签证申请服务中心

网址:https://www.visaforchina.cn/FRA3_EN/

地址:Zeil 53, 3.OG, 60313, Frankfurt am Main

联系方式

电话:069-401296496(工作日周一至周五 10:00-12:00)

Email:frankfurtcenter@visaforchina.org

办公时间:星期一到星期五(德国及中国法定节假日除外)

递交申请时间:9:00至12:00

交费取证时间:9:00至12:00

星期六、星期日休息

(二)特别提醒

1、以下签证申请人可免除指纹采集:

(1)未满14周岁或超过70周岁人员;

(2)持外交护照或符合我外交、公务、礼遇签证审发条件人员;

(3)五年内持同一本护照在中国驻法兰克福总领馆或法兰克福中国签证申请服务中心申办签证并留存过指纹的人员;

(4)十指手指均残缺或十指指纹均无法留存人员。

(5)至2026年12月31日,中国驻外签证机关对所有申请停留期180日以内的短期签证申请人免采指纹。

对D字、J1字、Q1字、S1字、X1字及Z字等入境后需办理居留证件的签证申请人,仍按规定采集指纹。

2、总领馆提醒,申请人须本人亲自前往留取指纹,如发现他人冒充申请人本人留取指纹情况,当事人将被拒绝进入中国境内,并承担由此引发相应后果。

3、总领馆认为必要时,可要求申请人本人前往总领馆接受面谈。

4、除非总领馆另行通知,申请人或代理人最早可于取证单上标注的时间前往法兰克福中国签证申请服务中心 领取办妥的签证。

5、签证申请一经受理,不可撤销。申请人需支付相关费用。

二、具体签证办理信息请见签证中心官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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