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兹别克斯坦收紧生物识别数据存储规定

发布日期:2026-08-13 07:30:21来源:驻乌兹别克斯坦共和国大使馆经济商务处作者:
乌兹别克斯坦央行发布新规,要求支付系统运营商、支付服务提供商、保理电子平台和征信机构,必须将客户用于身份识别和身份认证的生物识别数据存储在乌兹别克斯坦境内。

乌兹日报网8月6日报道,乌兹别克斯坦央行发布新规,要求支付系统运营商、支付服务提供商、保理电子平台和征信机构,必须将客户用于身份识别和身份认证的生物识别数据存储在乌兹别克斯坦境内。该规定已于8月1日完成司法登记(第3914号),并自正式公布之日起生效。

新规对支付系统、保理电子平台和征信机构的信息与网络安全管理规定进行了修订,新增数据本地化要求。根据规定,客户的指纹、人脸等生物识别信息不得存储在境外;但姓名、联系方式等非生物识别类个人信息,仍可依据《个人数据法》相关规定在境外存储和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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