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巴放宽车辆转让、进口及销售限制
8月4日,古巴通过《官方公报》颁布一系列新规,进一步放宽机动车、拖车及半挂车的所有权转让、进口及销售限制。
2026年8月4日,古巴通过《官方公报》颁布一系列新规,进一步放宽机动车、拖车及半挂车的所有权转让、进口及销售限制。主要措施包括:
一是取消自然人和法人通过获授权经销商五年内限购六辆汽车的规定。
二是扩大获授权销售实体范围。
三是允许符合条件的非国有法人组装并销售电动摩托车、电动自行车和电动汽车。
四是在海外执行公务的古巴人可购买或进口最多可容纳八人的车辆,且购车渠道不再局限于特定实体,还可从第三国购车。
五是对随车购买可再生能源充电系统的电动车免征特别销售税。
六是将公共汽车和小型巴士特别税从20%降至12%;如车辆在古巴组装,税率降至7%;如车辆是电动车型,税率则进一步降至5%。
七是允许持有临时、暂住或不动产居留身份的外国人通过经销商购车。
八是允许自然人直接进口排量在250cc以内的燃油三轮车,以及配套可再生能源充电系统的电动车,用于非商业用途。
古巴交通部长罗德里格斯表示,相关措施是近期批准的经济社会转型计划的一部分,旨在推广更经济的交通工具、促进电动出行、刺激国家工业发展,并扩大国有和非国有经济主体在市场中的参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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