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大利亚修改对热轧钢卷“双反”初裁结果

发布日期:2026-04-09 13:05:09来源:中国贸易报作者:  
澳大利亚反倾销委员会日前发布公告称,对进口自中国的热轧钢卷反倾销和反补贴初裁所确定的保证金作出修改如。

澳大利亚反倾销委员会日前发布公告称,对进口自中国的热轧钢卷反倾销和反补贴初裁所确定的保证金作出修改如下:

鉴于已停止对出口商宝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宝钢湛江钢铁有限公司、上海梅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以及湖南华菱涟源钢铁有限公司的反补贴调查,故不征收临时反补贴税;

上述四家出口商的临时反倾销税如下:宝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为104.1%,宝钢湛江钢铁有限公司为36.0%,上海梅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为64.6%,湖南华菱涟源钢铁有限公司为38.9%;中国其他出口商的反倾销税和反补贴税保持不变,即116.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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