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驻俄罗斯使馆提醒俄将在入出境口岸试运行采集外国公民指纹

发布日期:2024-12-04 10:58:01来源:中国驻俄罗斯大使馆作者:
试运行地点包括俄首都莫斯科市谢列梅捷沃、多莫杰多沃、伏努科沃国际机场,以及莫斯科州茹科夫斯基机场、奥伦堡州玛什塔科沃汽车入出境口岸。

根据俄罗斯联邦1996年8月15日第114—ФЗ号法律《关于俄罗斯联邦入出境法》、2008年12月3日第242—ФЗ号法律《关于俄罗斯联邦国家基因登记法》有关规定,并根据俄联邦政府2024年11月7日第1510号政府令,为建立外国公民(包括无国籍人士)数字信息库,俄将分阶段、在不同地区试运行对外国公民入出境时采集指纹信息,具体做法如下:

第一阶段:

2024年12月1日至2026年6月30日,试运行地点包括俄首都莫斯科市谢列梅捷沃、多莫杰多沃、伏努科沃国际机场,以及莫斯科州茹科夫斯基机场、奥伦堡州玛什塔科沃汽车入出境口岸。此阶段将采集外国公民的生物信息(具体指面部照片和双手手指指纹);

第二阶段:

2025年6月30日至2026年6月30日,在俄联邦边境所有过境口岸实施,并按规定完成除采集生物信息外其他相关任务。在此情况下,计划来俄的外国公民无需办理签证,而是在入境前必须在统一认证和鉴定系统通过使用专用手机软件完成登记程序,并在不晚于入境前72小时通过手机软件以电子形式提交入境或临时停留(居留)申请,紧急情况下可不晚于4个小时。

所有通过相关口岸来俄的外国公民入境时须遵守俄方有关试运行工作要求,但下列外国公民除外:

一、白俄罗斯共和国公民;

二、外国驻俄外交和领事机构馆长及其家庭成员;

三、外国驻俄外交和领事机构馆员、工作人员及其家庭成员;

四、同俄联邦政府签订在俄居住协定的国际组织(国际组织代表处)负责人及其家庭成员,以及因执行公务入出境的国际组织负责人;

五、外交和公务护照持有人、其他证明身份和俄承认的有关证件持有人、因执行公务或作为官方代表团成员持有外交或公务签证入出境的外国公民及其家庭成员;

六、未年满6周岁的外国公民或无国籍人士。

获取俄签证包括电子签证的程序同以前保持不变。

外国公民或无国籍人士数字信息将按以下原则采集:

俄联邦经授权机构在签证的基础上仅对来俄人士采集,或由计划来俄的外国公民借助专用手机软件自行采集(持签证来俄人士按自愿原则,自2025年6月30日起免签入境外国公民按强制原则进行)。

建立数字信息库将有助于实质性减轻外国公民寻求俄联邦、市和其他机构解决一系列问题时的压力,特别包括:通报访俄;获取取得帮助的程序性信息,以及通过电子方式取得帮助和服务等有关信息(如办理自愿医疗保险、同俄电讯运营商签订服务合同和获取手机卡、办理内务部预约登记等);配合使用护照或其他身份证件以二维码方式出示数字信息证件。

俄罗斯报警电话:102

外交部全球领事保护与服务应急热线(24小时):+86-10-12308或+86-10-65612308

驻俄罗斯使馆领事保护电话:0074999518661

驻圣彼得堡总领馆领事保护电话:0078127137605

驻哈巴罗夫斯克总领馆领事保护电话:0074212340572

驻叶卡捷琳堡总领馆领事保护电话:0079221509999

驻伊尔库茨克总领馆领事保护电话:0079647301058

驻符拉迪沃斯托克总领馆领事保护电话:0079020780873

驻喀山总领馆领事保护电话:007917273478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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