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国内阁批准EEC签证方针 外国人可停留10年
赛塔总理日前在佛丕皇家大学透露,内阁巡回会议已认可东部经济走廊政策委员会(EEC)提交的签发EEC签证指导方针,旨在吸引高技能外国人来泰国工作,可获得的签证最长期限不超过10年,并享受17%固定税率的个人所得税减免。
泰国国务院副发言人乐诰女士公布详细信息称,EEC签证是为了经济特区的经营者提供福利及发展数字产业和创新促进区(EECd)的指南。
对于EEC签证,根据类型、资格和权益,有4类人可以获得EEC签证,即:1、具有专业知识的人(Specialist「S」);2、主管(Exeutive「E」);3、专家( Professional「P」);4、配偶和其他家属(Other「O」)。
有资格获得EEC签证的人必须是与经营者签订雇用合同或与其他人签订要求其为经营者工作的合同,不能违反入境法规定,并且必须取得经营者的资质证明。
对于获得EEC签证的权益方面,有权在允许的时间内进入泰国并停留,最长期限不超过10年,规定不能超过雇佣合同的期限,可以无限次数进入泰国并停留,加盖入境印章,首次进入泰国并停留的期限不超过5年,有权在必要和适当的情况下将配偶和家属带入泰国,并可以享受17%固定税率的个人所得税减免等。
EEC签证的实施,以及根据2018年东部经济走廊法提供的福利,将带来以下各个方面的好处,包括促进和支持国内外经营者从事特殊目标产业和与东部经济走廊发展和促进相关或有利于特殊目标产业发展和促进的业务;有利于提高国家综合竞争力;来自专家或高潜力专家带来知识转移;为政府部门创造收入,外国人申请EEC签证或申请将签证类型更改为EEC签证,必须 缴纳费用每人每年1万铢,并且在申请EEC工作许可证时,必须缴纳服务费每人每次2万铢;预计前10年符合规定标准并希望使用EEC签证的外国人约有14万9388人。
EEC签证对EECd经济特区的发展,将带来以下多方面的效益,即在EECd地区的投资增加促进产生更多经济活动;通过对EECd地区的投资促进相关就业,并支持组织外部人员的就业;可以增加EECd地区附近当地经营者的收入;通过创新和长期可持续的数字技术创造价值,提高经济竞争力。(文章来源:www.udnbkk.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