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萨克斯坦对自欧亚经济联盟进口酒精产品设定最低限价
哈萨克斯坦政府于2021年12月14日颁布法令,决定自2022年1月1日起,对自欧亚经济联盟其他成员国进口的部分酒精类产品设定最低价格,并批准适用最低限价的酒精类产品清单。
今日哈萨克斯坦通讯社努尔苏丹12月21日电,哈萨克斯坦政府于2021年12月14日颁布法令,决定自2022年1月1日起,对自欧亚经济联盟其他成员国进口的部分酒精类产品设定最低价格,并批准适用最低限价的酒精类产品清单,主要包括浓度不低于80%的未变性酒精;容量不超过2升的白兰地,以及通过葡萄酒或葡萄汁蒸馏获得的酒精酊剂;酒精浓度低于45.4%、容量不超过2升的伏特加;酒精浓度低于80%、容量超过2升的未变性酒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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